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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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0月23日,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甘肃省安装建设集团公司),环评单位(西北矿冶研究院)、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甘肃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共11人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评审会上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进行了报告,并对最终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二环路。实际建设内容:总车间、火法处理工段、有色金属催化剂回收工段、贵金属催化剂回收工段以及储运工程、环保工程、配套供水、供电和办公区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于2017年5月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7年7月取得了白银市环境保护局以市环审〔2017〕17号文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白银市环保局关于《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的复函》市环函发【2018】104号,同意将原电回转炉变更为天然气回转炉。
(三)、投资情况
综上可知,本项目实际落实环保投资约32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3113.57万元的10.37%。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建设内容、规模及主要污染治理措施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一致,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火法冶炼工段废气采用用一套旋风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25m高烟囱排放,较环评增加了旋风除尘装置;贵金属处理工段、有色金属处理工段废气经两级碱液吸收塔处理后+25m高烟囱外排。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种类较多,根据各类废水的污染特征、行业污染物排放要求以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对企业废水排放要求,项目生产废水经二级蒸发器处理后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后外委白银动力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将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本项目噪声设备以机械振动噪声为主,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震外、隔声消声等来降低噪声的污染。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催化剂生产时产生的水洗渣及沉淀废渣、蒸发残渣。本项目产生水洗渣及沉淀废渣目前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鉴定,目前暂存于厂区,待鉴定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处理。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妥善暂存后外售陶瓷厂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若鉴定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处理。二级蒸发器产生蒸发残渣为危废,送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处置。
(五) 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根据项目环境监理报告,生产车间及仓库建设及防渗均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进行建设。项目车间地面铺设防渗膜,渗透系数≤10-7cm/s;暂存库为框架结构,地面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在地面施加环氧树脂处理,满足渗透系数≤10-7cm/s;车间及暂存库建有独立的堵截泄露的裙脚,其设计应足可堵截最大容器的装载量或废物总存量的1/5。针对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情况,采取了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保护措施。加强了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原料产品储存、生产、运输、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害材料、产品泄露,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染源项地下水保护设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原料、中间产品及产生的废物均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继续维护和定期检查防渗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效果
根据监测点进、出口废气检测结果可知:
项目火法工段旋风除尘及布袋除尘设施出口监测期间废气中烟尘处理效率为98.5%, NOx处理效率为67%,铅处理效率为60.8%,铬处理效率为75%。环评中提出的除尘效率为99.5%,本次验收效率符合环评要求。
项目贵金属工段二级碱液吸收塔出口监测期间废气中HCl处理效率为71.8%,NOx处理效率为57.5%,硫酸雾处理效率为58%。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种类较多,根据各类废水的污染特征、行业污染物排放要求以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对企业废水排放要求,项目生产废水经二级蒸发器处理后无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本厂现有污水处理站后外委白银动力公司进行进一步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本项目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将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2.1有组织废气
项目火法工段出口废气中烟尘浓度最大值为22mg/m3、速率最大值为0.162kg/h,SO2未检出,NOx浓度最大值为6mg/m3、速率最大值为0.044kg/h,铅浓度最大值为0.04mg/m3、速率最大值为2.91×10-4kg/h,铬浓度最大值为0.014mg/m3、速率最大值为1.04×10-4kg/h,排放废气中烟尘、SO2 、NOx、铅、铬浓度均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限值。项目贵金属工段出口废气中HCl浓度最大值为2.1mg/m3、速率最大值为0.009kg/h, NOx浓度最大值为51mg/m3、速率最大值为0.211kg/h,硫酸雾浓度最大值为7.51mg/m3、速率最大值为0.031kg/h,排放废气中HCl、NOx、硫酸雾浓度均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3标准限值。
2.2无组织废气
由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可知: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723mg/m3,砷未检出,铅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1.53×10-4mg/m3,铬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4.0×10-4mg/m3,硫酸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16mg/m3, HCl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47mg/m3,氨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276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砷、铅、铬、硫酸雾、HCl、氨等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
3、噪声
由表中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所在厂区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各类废催化剂生产时产生的水洗渣及沉淀废渣、蒸发残渣。本项目产生水洗渣及沉淀废渣目前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委托相关单位进行鉴定,目前按危险废物堆放要求暂存于厂区,待鉴定完成后按要求进行处理。若鉴定为一般固废,妥善暂存后外售陶瓷厂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若鉴定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处理。蒸发器产生蒸发残渣为危废,送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进行处理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检测数据核算得到污染物排放总量均为:HCl 0.06t/a,颗粒物1.089t/a,氮氧化物1.173t/a,铅0.0019t/a,铬0.007t/a,硫酸雾0.805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催化剂综合利用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组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未发现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按规定暂存、处理处置。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做好运行记录,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且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强化防渗措施管理及监测,确保地下水保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运行。
(4)强化环境风险预防及应急管理,特别要强化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公 示 期:2018年10月30 日-2018年11月27日
建设单位: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沈法连
联系电话:1389360339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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