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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11-05 | 702 次浏览 | 分享到:

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8825日,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在平凉市泾川县组织召开了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平凉市环保局、泾川县环保局、5名专家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小组由参会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位于泾川县窑店镇练范村二郎沟.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项目在企业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主要形成2 条生产线,具体生产线分别为一条含油废物加工能力10000t/a 生产线和一条浮油加工能力5000t/a生产线,并同步配套建设污油泥焚烧系统,利旧、改造现有和新增相应辅助生产、公用设施、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099月开工建设,201110月建成。20156月份,公司委托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于2015821日以甘环审发﹝201563号文对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批复。20184月企业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647.83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62万元,占总投资的58.38%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地点、性质、建设内容、规模及主要污染治理措施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工程建设变化情况,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恶臭、燃煤锅炉烟气、污泥焚烧炉烟气,无组织废气包括晾晒场、集泥池等无组织废气。

经现场勘查,污水处理站设置在车间内,对各池体进行了加盖密封,恶臭通过风机收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实际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塔处理+40m高排气筒排放;污泥焚烧炉烟气经急冷脱酸+布袋除尘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集泥池、晾晒场等采用半封闭式彩钢顶棚;食堂设置有一套油烟净化器。

(二)废水

厂区内污水的排放主要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三部分。

经现场勘查,项目生产废水经接入污水处理车间,采用“WQF 气浮+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法组合工艺处理后经管道排入泾河,处理规模为40m3/d职工洗漱废水用于办公区泼洒抑尘,食堂设置一座1m3隔油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车间;项目实际将原有应急池改造为750 m3,作为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使用;生产车间地面设置有导流沟,均与两座集泥池及事故应急池连接。

(三)地下水防渗措施

根据实际调查及该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可知,本项目具体实施防渗措施如下:

 = 1 * GB3 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新建的一座3500m3集泥池采用半地下、钢砼结构,池壁外刷冷底油和热沥青、池壁外刷SJ601 工程胶粉防渗;现有一座2200m3浮油池和一座3500m3集油池底部先进行碾压,垫上100cm的三七灰土,再压实,并在压实的灰土底面上及油池周围斜墙上铺上聚乙烯防渗膜(pe),池底浇筑30cm的混凝土,池壁铺上6m的钢筋网片,并浇筑20cm的混凝土后用沥青防渗材料将池底和池壁连接处进行粉刷处理;1座成品罐(容积为200 m 3)及利旧的2100m3锥形油罐均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生产车间的现有混凝土防渗的基础上,采用结晶型防渗涂层,在油泥储存池和污泥干化场表面涂抹 2mm厚的SJ602 工程胶粉;230m3加热池,分离车间旁的1300m3中转池采用2mm厚度的高密度聚乙烯,;将原有应急池改造为750 m3,作为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池使用,在四周设置高1.3m围堰,并进行防渗;150m2的危废暂存间采用2mm厚的高密度聚乙烯膜铺设;管沟底部及侧壁铺设两布一膜(土工布、土工膜)+卵石垫层。以上各防渗区防渗系数均小于1.0×10-10cm/s,均能满足环评及其批复要求。

 = 2 * GB3 简单防渗区防渗措施:

本项目简单防渗区为办公区及道路,办公区及道路等采用一般硬化处理,能满足环评及其批复要求。

(四)噪声

项目实际已按照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降噪和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燃煤灰渣、污泥、焚烧飞灰及焚烧残渣,各固废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

厂区内设置一处临时垃圾堆场,且进行了硬化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泾川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燃煤灰渣外售给建材厂;污泥首先在晾晒场进行晾晒,然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项目实际建设有2处晾晒场,并进行了防渗处理;厂区焚烧车间旁设置一座50m2危废暂存库,飞灰、焚烧残渣、脱酸渣、水处理污泥进行分隔单独暂存,焚烧车间内设置有一座88.55m3飞灰暂存池。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应设计要求进行建设,满足环评要求,企业与庆阳高晨工业危险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效果

1、废气

 = 1 * GB3 有组织废气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期间焚烧炉废气出口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60.8 mg/N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240mg/N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85mg/ Nm3,均可以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表3标准要求;锅炉废气出口处烟尘最大排放浓度为60.8mg/Nm3SO2最大排放浓度为240mg/Nm3NOx最大排放浓度为85mg/Nm3,均可以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车间恶臭出口处H2S最大排放浓度为240mg/ N m3NH3最大排放浓度为240mg/ N m3,均可以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均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废气处理设施满足环评要求。

 = 2 * GB3 无组织废气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3.85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H2S最大浓度为0.012mg /m3NH3最大浓度为0.219mg /m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车间对CODcr处理效率为89%BOD5处理效率为90%SS处理效率为95%,氨氮处理效率为80%石油类处理效率为87%,挥发酚处理效率为69%。各项目水质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符合环评要求。

3、噪声

通过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为46.359.6dB(A),夜间噪声42.547.3dB(A)。由此可知,厂界昼夜间噪声经减振、厂房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噪声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分类处理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泾川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本项目燃煤灰渣外售给建材厂用作建材生产;本项目在污水处理车间内设置一座50m2危废暂存库,飞灰、焚烧残渣、脱酸渣、水处理污泥进行分隔单独暂存,焚烧车间内设置有一座88.55m3飞灰暂存池,企业与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签订协议,委托其定期拉运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主要生产设备运转正常,且工况负荷在75%以上,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期间运行负荷的要求。

1、废气

 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焚烧炉废气满足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表3标准要求;燃煤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车间恶臭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H2SNH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标准。

2、废水

根据对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的监测数据,废水中各项目水质指标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排标准要求。

3、噪声

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分类处理回收,不可回收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定期送至泾川县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本项目燃煤灰渣外售给建材厂用作建材生产;本项目在污水处理车间内设置一座50m2危废暂存库,飞灰、焚烧残渣、脱酸渣、水处理污泥进行分隔单独暂存,焚烧车间内设置有一座88.55m3飞灰暂存池,企业与甘肃省危废处置中心签订协议,委托其定期拉运处置。

5、污染物排放总量

企业废气中颗粒物排放量为3.45t/aSO2排放量为15.21t/aNOx排放量为26.97t/a;企业废水中CODcr排放量为0.346t/aNH4-H排放量为0.043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各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保证了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结果,本工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含油废物工业无害化综合处理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监测报告显示,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期:2018115-2018123

建设单位:泾川县汇丰重油仓储有限公司

人:唐拥军

联系电话:1360720893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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