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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07-27 | 42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721日,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单位(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共8人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评审会上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对项目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进行了报告,并对最终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位于临洮县中铺镇工业园区西北方向的哈拉沟村下河沟内,工程日均处理生活垃圾43T,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52T,垃圾处理场设计总库容30m3,属于Ⅳ级Ⅳ类垃圾填埋场,设计使用年限15年。本次竣工环保验收针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工程进行验收。

20124月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全面开工建设,20137月完成工程全部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约1238.84万元,实际环保投资350.5万元,占总投资28.3%。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通过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验收调查报告。

二、变更情况说明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不存在变更,因此可以进入验收程序。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1、废气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已建成25座竖向导气井,本项目周边500m均为荒山丘陵,无环境敏感点,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针对生活垃圾填埋过程产生的恶臭定期喷洒消臭极脱臭剂等药物,掩蔽或中和恶臭;采用杀菌剂及防腐剂等药物,降低垃圾中邮寄我腐败分解的速度。根据现场调查,生活垃圾未及时进行覆土压实,且在垃圾填埋区周边未落实20m宽的绿化隔离带。本项目配备有洒水车,对进厂道路、覆土备料场和填埋作业区洒水,控制了扬尘的产生。根据实地调查,建设单位尚未落实填埋区周边绿化带的建设。

从填埋场上下风向及填埋区共4个监控点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看: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为0.786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硫化氢最大监测浓度为0.018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0.06mg/m3;氨最大监测浓度为0.172mg/m3,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1.5mg/m3。从分析可以看出填埋场各点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均低于标准限值,说明填埋场运营期间废气对周围空气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垃圾填埋场工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由三部分组成:防洪措施、防渗措施、渗滤液处理措施。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关于渗滤液的处理要求,设置了完整的渗滤液收集、贮存、处理及回用系统,做到了渗滤液不外排的要求。生活污水及洗车废水经沉淀后用于绿化或喷洒。

监测结果表明:PH最大监测值为7.92,悬浮物最大监测值为29mg/LCOD最大监测值为40mg/LBOD最大监测值为13.5mg/L,氨氮最大监测值为1.23mg/L,粪大肠菌群最大监测值为≥9400/L,总磷最大监测值为0.15mg/L,总氮最大监测值为7.95mg/L,六价铬最大监测值小于0.004mg/L,铅最大监测值小于0.06mg/L,砷最大监测值为0.0025mg/L,镉最大监测值小于0.05 mg/L,汞最大监测值小于2×10-5mg/L。废水(渗滤液)监测所测13项中,pHCODcrBOD5、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砷、总汞、总铅、总镉、六价铬13项均达标,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所测22项中,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硝酸盐氮三项有超标,项目环评阶段现状监测数据中,总硬度、溶解性固体、硝酸盐氮三项数据就已超标。其他pH、硫酸盐、氯化物、汞、铅、砷、锌、铜、镉、六价铬、铁、阴离子表面活性、氰化物、总大肠菌群、氟化物、挥发性酚类、亚硝酸盐氮、耗氧量、氨氮等项均达标,因此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由于该填埋场区域范围较大,周围环境空旷,机械噪声比较容易扩散,通过《监测报告》监测数据可知,填埋场场界噪声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故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本工程在建设完成后,场地周边进行了小部分绿化工作,垃圾填埋区周围绿化隔离带尚未落实。

补救措施:

按照环评报告中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填埋场周边绿化和水土保持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对覆土备料场的边坡和其他用地进行平整,并进行绿化。

 = 3 * GB3 尽早落实库区周边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四、结论

通过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后认为,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临洮县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在建设过程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在建设和即将投入运行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工程环保投资落实到位,各项环境质量指标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对产生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均进行了有效减缓,基本达到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要求。

 

本报告认为,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完成以上整改措施后,总体上基本可达到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垃圾填埋场运行状况良好,建议予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五、验收组对建设单位的意见

按照环评报告中相关要求,加强垃圾填埋场管理,做好日填日覆。

尽快编制《临洮中铺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进行备案。

③当填埋到一定规模后及时配套建设填埋气甲烷监测、点火装置,渗滤液污水处理设施。

六、验收报告修改意见

补充调查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情况,细化收集系统实际建设情况介绍。     

完善垃圾填埋场管理要求。完善地下水监控要求。

③核实环境标准及环境保护目标。

④补充渗滤液收集池容积变化原因分析。

 

 

期:2018726 -2018823

建设单位:临洮县工业集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人:王克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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