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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08-03 | 458 次浏览 | 分享到: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721日,临洮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临洮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评单位(中卫市众旺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临洮县环保局、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共7人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评审会上临洮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对项目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最终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临洮县龙门镇二十里铺村斜道社,建设年产3万吨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一条,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混凝土搅拌楼、原料堆棚、沥青储罐、导热油炉、其他附属工程等。

该工程于20181月开工建设,20185月投入运行。目前各处理设备运转正常。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9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3万元,占总投资的2.4%临洮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通过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变更情况说明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不存在变更,因此可以进入验收程序。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厂区生产不用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盥洗废水,用于厂区绿化及泼洒抑尘。

(二)废气

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厂界及敏感点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的最大值为0.429mg/m3,无组织废气中苯并芘的最大值为9.02×10-7mg/m3,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苯并芘的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中硫化氢的最大值为0.429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燃油导热油炉烟气中烟尘浓度在15.8-20.9mg/m3之间,SO2 浓度在5-8mg/m3之间,NOX浓度在41-64mg/m3之间,排放烟气中烟尘、SO2 NOx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

由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沥青搅拌及燃烧器废气中颗粒物浓度在14.0-21.1mg/m3之间,沥青烟浓度在6.9-9.3mg/m3之间,苯并芘浓度在1.14×10-4-1.67×10-4mg/m3之间,SO2 浓度在5-8mg/m3之间,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SO2 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沥青搅拌及燃烧器废气采用的环保设施除尘效率为88.3%,二氧化硫去除效率为11%,沥青烟去除效率为80.7%,苯并芘去除效率为82.1%

(三)噪声

由验收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及敏感点各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

根据调查,项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过程;废活性炭、滴漏沥青及清罐废物,设置一间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为5m2危废堆存场地应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厂区暂存后统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临洮县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四、结论

临洮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和评价批复的要求,进行了环保设施的建设,基本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完成本次验收要求的整改措施后,能够达到验收条件。

五、验收组对建设单位的意见

1)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功能正常。

2)尽快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当地环保局备案,尽快办理排污许可证。

3)落实空压机房防渗措施、危废库房贮存间围堰。

4)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范废气排放口标识。

六、验收监测报告意见

     1)补充原辅材料实际消耗量,明确活性炭更换周期,明确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2)补充危险废物实际产生量,补充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协议等相关手续。完善环境管理要求。

 

 

期:201882 -2018829

建设单位:临洮远通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人:石荣华

联系电话:1383024099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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