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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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滨河路加气站增设加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3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召开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北滨河路加气站增设加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
验收工作组通过现场踏勘方式查看了项目建设情况和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汇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过认真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北滨河路加气站增设加油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市城郊镇北滨河东路。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在原加气站增设加油部分,原站占地面积4582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容积为40m3的地埋式SF双层汽油储罐3具、4枪加油机4台(汽油加油枪为油气回收型)、120KW快速直流充电桩4台(单桩双枪)、630kVA充电专用箱变1座及相关配套的公用工程、环保工程(油气回收系统、地下水井等)。年销售汽油约为1954t,其中汽油(92#):977t/a、汽油(95#):586t/a、汽油(98#):391t/a,年充电量558450kW/a。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原临夏市北滨河路加气站已编制《临夏州CNG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兰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报告表”),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2月27日对该报告表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临州环自审表﹝2010﹞41号,取得批复待项目建设完成后进行了验收,验收文号为:临州环自验﹝2013﹞18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于2024年8月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北滨河路加气站增设加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24年11月6日取得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市分局下发的《关于对<北滨河路加气站增设加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市环表审﹝2024﹞07号)。本加油气站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了排污许可证,于2025年02月24日取得,编号为:91622900MACN0HBD2E001U。
(三)投资情况
环评阶段预计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8.27%;建设项目实际投资520万元,环保投资50.5万元,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9.71%。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为整体验收,主要为主体工程(加油部分储油罐、加油系统,充电桩),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工程建设内容有如下变动:环评阶段要求站区进行绿化,验收阶段目前暂未进行绿化。
经现场验收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基本相同,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非甲烷总烃采取处理措施:罐区设置一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机的加油枪为油气回收型(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储油罐设置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2、废水:站区内设置卫生间,卫生间采用水冲的方式,未设置化粪池,化粪池依托站区西北侧的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临夏分公司办公楼的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对进出站车辆进行管理,夜间禁止鸣笛,控制车辆的进出速度,对设备进行基础减震等方式控制噪声的排放。
4、固废:已建立固废管理制度及台账;已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定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沾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的被列入豁免清单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油罐废渣(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定期清理时由有资质的清理单位处置,目前未清理过。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废气由油气回收设施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废水治理设施
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站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西、东、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4、地下水治理设施
本项目采用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油罐区、埋地加油管道区,一般防渗区包括加油区,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例行监测地下水质情况,根据监测结果,水质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验收监测期间,本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检测值最大为2.96mg/m3,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无组织排放要求4.0mg/m3,项目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敏感点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浓度最大值为1.5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取值(小时平均值:2.0mg/m3)。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验收监测期间,化粪池出口处的pH最大值为8.3;CODcr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67mg/L;BOD5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6.3mg/L;S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3mg/L;氨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9.1mg/L;动植物油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67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86mg/L;总磷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27mg/L;总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37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厂界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站南侧厂界噪声昼间检测值最大为67dB(A),夜间检测值最大为54dB(A),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要求。西、东、北侧厂界昼间检测值最大为57dB(A),夜间检测值最大为48dB(A),检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声环境保护目标昼间检测值最大为53dB(A),夜间检测值最大为40dB(A),检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地下水检测中石油类、石油烃(C10-C40)均未检出,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
5、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维护过程产生的含油抹布和手套和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
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日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沾油抹布、手套等劳保用品,混入生活垃圾的被列入豁免清单内,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油罐清洗时产生少量油罐废渣,该部分废弃物其废物代码为900-249-08,定期清理时由有相关资质的清理单位处置。
6、油气回收系统:根据甘肃华庆油气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对该站进行的油气回收检测,油气回收系统液阻、密闭性和气液比检测结果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北滨河路加气站增设加油项目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审批手续完备,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加油站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2-2020)无组织排放要求4.0mg/m3;项目废水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四周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该站地下水检测因子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限值。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妥当,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根据环评及批复,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根据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地下水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理,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相关台帐。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公示期:2025年3月28日-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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