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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脑病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12-28 | 393 次浏览 | 分享到:

临洮脑病康复医院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227日,临洮脑病康复医院组织召开了《临洮脑病康复医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参加验收的有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临洮脑病康复医院及邀请的3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临洮脑病康复医院建设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临洮脑病康复医院建设项目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八里铺镇白茨湾村。工程实际建设内容: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相应的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118日取得原临洮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临洮脑康医院建设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临环评表[2019]6号)项目

20194月动工建设,于20198月建设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及污水站恶臭气体。

(二)废水

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临洮县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污染主要为设备噪声及人群噪声,本项目已对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和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委托定西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由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pH、SS、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等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制要求。

3、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后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车运往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制要求,处理后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完善标识牌等内容。完善固体废物管理。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及变化情况。完善固体管理台账及废水拉运台账。完善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2、完善相关图件、附件。

         

 

公示日期:2021年12月28日-2022年1月25日

联系人:张馨允

联系方式: 19119611333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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