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公司宗旨

    行为公正

        方法科学

             数据准确

                  工作高效

                       服务优质

甘肃鹏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泡沫玻璃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pmo1b8df3 | 发布时间: 2020-03-30 | 646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鹏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泡沫玻璃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319日,甘肃鹏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根据《甘肃鹏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泡沫玻璃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甘肃鹏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2万立方米泡沫玻璃生产线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西固区广家坪1号。该项目工程主要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工程组成及建设见表1

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项目组成

建设内容

面积

结构类型

实际建设内容

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联合生产车间

11300m2

钢结构

与环评一致

炉窑车间

4000m2

砖混结构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库房(2个)

9600m2

砖混结构

现场建设有3个库房

锅炉房

60m2

砖混结构

现场锅炉房采用电锅炉

配电室

40m2

钢结构

与环评一致

控制室

30m2

砖混结构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办公楼

440m2

框架结构

与环评一致

宿舍楼

460m2

框架结构

与环评一致

值班室

40m2

砖混结构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站

与环评一致

沉淀池

50m2

砖混结构

原料不再清洗,因此不再用沉淀池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217日兰州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兰环建审[2014]031号)。项目于20143开工建设,20161月进行试运行。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占总投资的2.36%

(四)验收范围

项目环评内容为年产12万立方米泡沫玻璃生产线一条。验收范围为12万立方米泡沫玻璃生产线及相关环保工程。

本项目原环评天然气由天然气管道供应,实际建设一套液化天然气站,需补办相关,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降尘。

(二)废气

球磨机废气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15m高的排气筒处理。

二次料仓粉尘经沉降室处理后与发泡窑窑头废气一起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发泡窑窑尾采用1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本项目切割车间采用2个沉降室及1台布袋除尘器,分别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共3个。

原来破碎废气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脱模剂涂刷废气采用沉降室+15m高排气筒。

模具清理废气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对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和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工程排放的废渣主要为切割车间分割下来的泡沫玻璃下脚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本项目废渣主要为切割车间分割下来的泡沫玻璃下脚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商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看和实测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CODCrBOD5SS、氨氮水质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沉降室等措施处理后,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发泡窑、退火窑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00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CODCr浓度范围为5159mg/LBOD5浓度范围为16.718.9mg/LSS浓度范围为2532mg/L,氨氮浓度范围为9.8611.3mg/LCODCrBOD5SS、氨氮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各污染环节产生的粉尘,通过布袋除尘、沉降室等措施处理后,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的要求。发泡窑、退火窑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00mg/m3,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由监测结果表明,食堂油烟浓度最大值为1.15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厂界四周噪声昼间、夜间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切割车间分割下来的泡沫玻璃下脚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在厂区内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经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废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相关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泡沫玻璃下脚料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企业目前已建设一套液化天然气站,需另行补办环评等环保相关手续。现场存有两套沥青加热熔化设备(原环评未涉及),依据企业提供的拆除承诺函,尽快拆除。尽快完成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2、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保证噪声稳定达标。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相关台帐。补建危险废物暂存间。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完善项目编制依据,核实废水和噪声执行标准。核实环境敏感点变化情况。核实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和设备变化情况。

2、细化项目粉尘产尘节点,结合粉尘废气监测资料和总量变化情况,完善除尘措施变化的环境合理性。完善固废堆存环境管理要求、补充项目近几年固废和危废实际产生量和处理去向。补充废水处理设施环保投资变化情况和合理性分析。

3、补充完善相关图件、附件。

期:2020330-2020424

建设单位:甘肃鹏飞隔热材料有限公司

人:顾总

联系电话:13809313246

附件:验收报告


联系我们        

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电话:0931-7368027
传真:0931-7368027
总经理电话:   18153605096

邮编:730030

联网备案号:

    62010402000118


网站备案号:

 陇ICP备170047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