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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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同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红古区同和源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3月19日,甘肃同和源商贸有限公司根据《甘肃同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红古区同和源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甘肃同和源商贸有限公司红古区同和源加油站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甘肃同和源商贸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虎头崖村,场址北侧为109国道,南侧临近大通路。该项目工程主要有主体工程(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系统等),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工程组成及建设见表1。
表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项目名称 |
环评工程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
变化情况 |
主体工程 |
储油系统 |
40m3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2具,3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具,4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2具,安装潜油泵5台。 |
40m3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2具,3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1具,4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2具,安装潜油泵5台。 |
同环评一致 |
加油系统 |
建筑面积为656m2的罩棚,罩棚内设加油岛8座,双枪双油品加油机8台。 |
实际建设建筑面积为656m2的罩棚,罩棚内设加油岛8座,四枪双油品加油机8台。 |
加油机由双枪双油品变为四枪双油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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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站房 |
建筑面积681m2的一层框架结构,包括营业室、休息室、配电室等。 |
实际建筑面积681m2的两层框架结构,包括营业室、休息室、配电室等。 |
站房由一层框架结构变为两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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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给水 |
当地自来水管引入 |
给水由当地自来水管引入 |
同环评一致 |
供热 |
站房采暖拟采用电采暖的方式 |
站房采暖采用电采暖的方式 |
同环评一致 |
|
供电 |
电源由当地供电所供给,检修、停电时由柴油发电机临时供电。 |
电源由当地供电所供给,设置了一台柴油发电机,检修、停电时用于临时供电。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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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气 |
2套油气回收系统 |
设置了2套油气回收系统 |
同环评一致 |
废水 |
容积为50m3的化粪池。 |
实际建设20m3的化粪池。 |
化粪池容积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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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定期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 |
站区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定期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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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每3年进行检修和清洗,油罐清洗时产生少量油罐废渣和油污,该部分废弃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由具有清罐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处理。 |
目前未产生油罐废渣和油污,油污属于危险废物,后期清理油罐时产生的废渣和油污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目前未产生油罐废渣和油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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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基座等。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了减震基座等。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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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防护 |
双层油罐,油罐的出油管道采用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的非金属套管或壁厚不小于5mm的钢质防渗套管;加油岛、地面均采用水泥硬化,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区域地下水。 |
油罐采用了SF双层油罐,防止意外泄漏后的汽油、柴油直接进入外部环境,油罐的出油管道采用了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的双层管道,罐区设观测立井及渗漏检测仪;储罐区和卸油区进行了重点防渗,加油岛地面进行了一般防渗,厂区地面采用了水泥进行硬化,厂区内设置了1眼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区域地下水。 |
同环评一致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3月21日兰州市红古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兰红环审[2019] 6号)。项目于2019年6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进行试运行。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占总投资的1.9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1、加油机由双枪双油品变为四枪双油品,每台加油机配套油气回收设施,因此环保措施未发生变化;
2、环评阶段站房为一层框架结构,实际建设两层框架结构站房。
3、环评批复要求化粪池容积为50m3,实际建设了20m3的化粪池。项目实际排水量为1.296m3/d,因此,20m3化粪池可以满足要求,且加油站定期将污水拉运至海石湾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以上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加油站职工生活污水及顾客盥洗废水。污水先经化粪池处理,由于当地污水管网尚未铺设到本项目厂址所在地,因此在污水管网建成之前,本项目化粪池污水定期由吸污车拉运至红古区海石湾污水处理厂处置,待污水管网建成后可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汽车尾气。配备两套油气回收装置用于加油及卸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进出站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对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对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检修清理产生的含油污泥、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棉布以及生活垃圾。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和处置;含油废棉布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看和实测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CODcr、BOD5、SS、总氮、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等水质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以实现达标;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可以实现达标;项目目前未产生含油废棉布和清罐含油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pH值范围为8.18~8.34,CODCr浓度范围为175~185mg/L,BOD5浓度范围为73.6~80.7mg/L,SS浓度范围为33~43mg/L,氨氮浓度范围为35.3~39.1mg/L,TP浓度范围为1.49~1.84mg/L,TN浓度范围为43.1~46.2mg/L,溶解性总固体浓度范围为451~47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范围为2.66~3.36mg/L,动植物油浓度范围为2.16~2.28mg/L,石油类未检出;pH、CODcr、BOD5、SS、总氮、氨氮、总磷、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及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21~0.49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东侧、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目前未产生含油废棉布和清罐含油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项目区域地下水监测指标中pH值范围为7.72~7.86,氨氮浓度范围为0.181~0.20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未检出,石油类未检出,耗氧量浓度范围为2.5~2.8mg/L;pH值、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及耗氧量等均能达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
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后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要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清罐含油污泥、含油废棉布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强设备维护与进出站车辆管理,保证噪声稳定达标。尽快完成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2、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相关台帐。加强厂区绿化工作。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核实验收监测点位环境噪声执行标准。结合实际生活污水产生量,完善化粪池容积缩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细化化粪池清运环保要求。
2、细化加油站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2020年3月30日—2020年4月24日
建设单位:甘肃同和源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8809311116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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