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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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广河县神龙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3月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广河县神龙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广河县神龙加油站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项目位于甘肃省临夏州广河县祁家集镇孙家村,场址南侧为省道309线。该项目工程主要有主体工程(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系统等),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工程组成及建设见表1。
表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项目名称 |
环评工程内容及规模 |
实际建设内容及规模 |
变动 情况 |
主体工程 |
储油系统 |
40m3地埋式SF双层柴油储罐1具,40m3地埋式SF双层汽油储罐2具,安装潜油泵3台 |
设置30m3地埋式SF双层柴油储罐1具,30m3地埋式SF双层汽油储罐2具,安装潜油泵3台 |
3个储罐的容积减小 |
加油系统 |
建筑面积为209m2的罩棚,罩棚内设加油岛2座,四枪四油品加油机2台 |
建设面积为209m2的罩棚,罩棚内设加油岛2座,四枪四油品加油机2台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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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站房 |
一层框架结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值班室、便利店、储藏室、卫生间等,建筑面积204.12m2 |
建设一层框架结构站房,包括综合办公室、值班室、便利店、储藏室、卫生间等,建筑面积204.12m2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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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控制系统 |
采用PLC柜对泄气、加压、售油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 |
卸气、加油、售油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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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系统 |
紧急停车锁存报警、加油机处泄露低限报警,储罐超压报警、储罐液位低限报警、储罐液位高限报警、储罐泄露报警等 |
设置紧急停车锁存报警、加油机处泄露低限报警,储罐超压报警、储罐液位低限报警、储罐液位高限报警、储罐泄露报警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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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区道路 |
混凝土结构、环绕、保持畅通 |
地面采用混凝土结构、环绕、保持畅通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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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给水 |
当地自来水管引入 |
给水由当地自来水管引入 |
与环评一致 |
供热 |
站房采暖拟采用电采暖的方式 |
站房采暖采用电采暖的方式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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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电源由当地供电所供给,检修、停电时由柴油发电机临时供电 |
电源由当地供电所供给,设置了一台柴油发电机,检修、停电时用于临时供电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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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气 |
2套油气回收系统 |
设置了2套油气回收系统 |
与环评一致 |
废水 |
一座容积为8m3的化粪池 |
设置了一座容积为12m3的化粪池 |
容积增大4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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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定期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 |
站区设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桶,垃圾定期收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合理处置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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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罐每3年进行检修和清洗,油罐清洗时产生少量油罐废渣和油污,该部分废弃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统一委托具有清罐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处理 |
油罐每3年进行检修和清洗,油罐清洗时产生少量油罐废渣和油污,该部分废弃物属于HW08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中国石油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已和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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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基座等 |
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了减震基座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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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防护 |
油罐采用SF双层油罐,防止意外泄漏后的汽油、柴油直接进入外部环境,泄漏检测仪24小时全程监控,杜绝污染隐患。油罐的出油管道采用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的非金属套管,双层管道选用导静电双层热塑性塑料管道;储罐区和卸油区进行重点防渗,加油岛地面进行一般防渗,厂区地面采用水泥进行硬化,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下游距离罐区30m范围内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区域地下水 |
油罐采用了SF双层油罐,防止意外泄漏后的汽油、柴油直接进入外部环境,安装了泄漏检测仪进行24小时全程监控,杜绝污染隐患。油罐的出油管道采用了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的非金属套管,双层管道选用导静电双层热塑性塑料管道;储罐区和卸油区进行了重点防渗,加油岛地面进行了一般防渗,厂区地面采用了水泥进行硬化,厂区内设置了1眼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区域地下水 |
与环评一致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2月2日临夏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广河分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广环评审[2019] 14号)。项目于2019年9月开工建设,2020年1月进行试运行。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92.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9万元,占总投资的9.7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储罐容积由40m3变为30m3,容积减小10m3,不属于重大变动;②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60m2的站房,实际建设204m2的站房,面积增大144m2,不属于重大变更。③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8m3的化粪池,实际建设了12m3的化粪池,化粪池容积增大4m3,不属于重大变更。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以上内容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加油站职工生活污水及顾客盥洗废水。污水经化粪池后拉运至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二)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汽车尾气。配备两套油气回收装置用于加油及卸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潜油泵、加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进出站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对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对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检修清理产生的含油污泥、设备维护保养产生的含油废棉布以及生活垃圾。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清理和处置;含油废棉布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勘和实测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限值要求,项目废水可以达标排放;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以实现达标;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可以实现达标;项目产生的清罐含油污泥委托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统一处理,产生含油废棉布和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pH值范围为8.16~8.31,SS浓度范围为86~96mg/L,CODcr浓度范围为157~176mg/L,BOD5浓度范围为67.3~79.2mg/L,氨氮浓度范围为36.7~38.8mg/L,动植物油浓度范围为1.88~1.9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浓度范围为0.45~0.54mg/L,总磷浓度范围为2.70~4.17mg/L,总氮浓度范围为42.7~60.2mg/L;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磷、总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限值要求.
2、废气
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值为0.30~0.47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 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清罐含油污泥委托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三)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经化粪池处理后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限值要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清罐含油污泥、含油废棉布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
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加油站配备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保证噪声稳定达标。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过程定期到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完善转移联单制度。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领。
2、由于本次验收现场检测期间,地下水处于枯水期,未在厂区地下水监测井中采集到水样,企业应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1、明确验收范围和验收时具体工况,核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
2、结合实际生活污水产生量,完善化粪池相关参数,细化化粪池清运环保要求(频次)。补充广河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明确验收时化粪池出水能否满足该要求。补充废水拉运相关附件(协议、台账)。
3、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相关内容调查。
公 示 期:2020年3月25日--2019年4月22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马恒
联系电话:13993002052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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