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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县欣立凯农膜及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9-09-16 | 820 次浏览 | 分享到:

陇西县欣立凯农膜及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911日,陇西县欣立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陇西县欣立凯农膜及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陇西县欣立凯农膜及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陇西县欣立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周家庄村,具体工程建设内容见表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项目组成

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一间1000m2的封闭式彩钢结构,原料区和成品区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厂房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

根据现场调查,该企业已建有一座1000m2的生产车间(封闭式彩钢结构),原料区、成品区及固废暂存区均位于生产车间内,厂房地面已做硬化处理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运输

运入主要有原材料等,运出主要为成品。产品运出主要采用汽车。厂外运输由社会力量解决

根据调查,本项目采用汽车进行原材料与产品的进出厂运输。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室

一座砖混结构的两层办公楼,占地面积350m2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办公依托厂区东侧一座占地面积350m2砖混结构的两层办公楼。

与环评一致

公用工程

给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由周家庄村自来水管网供水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产不使用水;生活用水由周家庄村自来水管网供水

与环评一致

排水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

与环评一致

供电

由巩昌镇变电所供给

由巩昌镇变电所供给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废气治理

由一台集气罩收集于UV光解设备处理后,最终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现场调查,每台吹膜机均设有一台集气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于1UV光解设备处理后,最终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

优于环评

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成品地埋式化粪池(50m3)预处理后由人工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本项目厂址旁青圆农产品有限公司办公楼30m3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不一致

噪声治理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装卸工序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对物料轻拿轻放等措施

该企业已采用低噪声设备及减震、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对运输车辆采取了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加强了装卸工序的管理,提高了员工素质。

与环评一致

固废治理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区内垃圾桶后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纸筒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固废临时暂存区,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设备加速箱中每年产生极少量废机油,用抹布擦拭后混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于厂区内垃圾桶后定期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废纸筒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固废临时暂存区,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设备加速箱中每年产生极少量废弃的含油抹布属于豁免类危废,可混入生活垃圾。

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企业已于20195月取得定西市生态环境局陇西分局下发《关于陇西县欣立凯农膜及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定环陇发(201989号。项目于20196月开工建设,20198月进行试运行。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1万元,占总投资的5.8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整体验收,包括本项目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无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本项目厂址旁青圆农产品有限公司办公楼30m3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挤塑工序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

1)运输车辆汽车尾气

运输车辆进出厂区3/日,由于汽车的启动时间较短,且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行进路线很短,因此废气产生量不大,且在露天空旷条件下很容易扩散,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吹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主要原料为聚乙烯颗粒,吹塑过程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聚乙烯融化温度120-140℃,热分解温度为280-300℃。项目吹塑温度控制在170℃,低于原料的热分解温度,因此此过程中无裂解有害废气产生,但由于加热仍有非甲烷总烃产生。根据现场调查,每台吹膜机均设有一台集气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于1UV光解设备处理后,最终经1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已设有排风系统。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吹塑机组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垫,合理布置位置,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

四)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废弃的含油抹布。其中生产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切割废塑料及废纸筒废塑料屑及不合格品临时暂存于厂房内空地,回用于生产;废纸筒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固废临时暂存区,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于生产厂房内的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加速箱中每年产生极少量废弃的含油抹布属于豁免类危废,可混入生活垃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果

现场实地踏看和实测表明,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至UV光解设备处理后,其排放浓度的最大值为2.30mg/m3,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100mg/m3)。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5mg/m3,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4.0mg/m3)。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最大值为58.7dBA),夜间最大值为47.2dBA),所有检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本项目厂址旁青圆农产品有限公司办公楼30m3化粪池,定期由吸粪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100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4.0mg/m3)。

3、噪声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噪声源运行正常。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产固废、废弃的含油抹布其中生产固废包括:不合格品、切割废塑料及废纸筒废塑料屑及不合格品临时暂存于厂房内空地,回用于生产;废纸筒暂存于生产车间内固废临时暂存区,定期外售于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收集于生产厂房内的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拉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加速箱中每年产生极少量废弃的含油抹布属于豁免类危废,可混入生活垃圾。根据现场调查,企业刚进入运营期,目前尚未产生废弃的含油抹布,待产生后混入生活垃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要求(100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周界外浓度最高点的要求(4.0mg/m3);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厂界噪声可以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强运行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完善环保管理制度。

期:2019916-20191015

建设单位:陇西县欣立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人:赵青

联系电话:13909326065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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