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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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可立新工贸有限公司600t/aPE管材、500t/a井盖、400t/aPVC管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年9月3日,兰州可立新工贸有限公司根据《600t/a PE管材、500t/a井盖、400t/a PVC管材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兰州可立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兰州市西固区西柳沟93-5号,主要从事管材的生产。项目租用甘肃新创源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场地及厂房,占地面积为3000m2,建筑面积2600m2,设计年产PE管材600吨、井盖500吨、PVC管材400吨。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内容及名称 |
环评中工程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变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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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生产车间 |
建设2条PE管材生产线;建设1条井盖生产线;建设1条PVC管材生产线。三条生产线位于同一生产厂房内。 |
建设2条PE管材生产线;建设1条PVC管材生产线,生产线均位于同一生产厂房内。 |
井盖生产线未建设,减少一条生产线 |
辅助 工程 |
办公生活区 |
建设办公室一座,主要用于职工办公使用。 |
建设办公室一座, |
无变化 |
储运工程 |
原料、产品堆放区 |
建设一处原料堆放区及产品堆放车间。原材料、产成品贮存车间均与生产车间相邻。 |
在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堆放区和产品堆放区 |
无变化 |
库房 |
建设库房一座,用于堆放及储存杂物 |
建设库房一座,用于堆放及储存杂物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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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 |
运入主要有原材料等。运出主要为成品。产品运出主要采用汽车。厂外运输由社会力量解决。 |
原材料、产品运输主要采用汽车,厂外运输由社会力量解决。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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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 工程 |
给水 |
给水采用自来水;区域给水由园区市政给水管网引入,区域内成环状布置。 |
给水由市政管网供给 |
无变化 |
排水 |
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外排。 |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泼洒降尘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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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由当地供电部门35kV的电源供电。 |
供电由当地供电部门供给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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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 |
本项目冬季供暖采用电采暖。 |
生产厂房不采暖,办公区采用电采暖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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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水处理 |
现场建有1座150m3的循环水池 |
建有1座150m3的循环水池 |
无变化 |
废气处理 |
车间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1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PVC加热混合、振动筛粉尘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VC破碎机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车间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采用1套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PVC加热混合、振动筛粉尘和PVC破碎机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
PVC加热混合、振动筛粉尘和PVC破碎机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减少一套布袋除尘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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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控制 |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装卸工序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对物料轻拿轻放等措施。 |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降噪、距离衰减等措施;运输车辆采取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装卸工序要求加强管理,对物料轻拿轻放等措施。 |
无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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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处理 |
生活垃圾采用5个垃圾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
生活垃圾采用5个垃圾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置。 |
无变化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9年5月22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西环建审〔2019〕-22号)。该项目2018年已建成投入运营,项目环评属于补办项目。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针对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2019年4月26日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做出了做出来行政处罚决定(〔2019〕2号)。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为19.2万元,占总计划投资的7.68%。
(四)验收范围
由于市场因素,建设单位决定井盖生产线不再生产。本次验收范围为:600t/aPE管材、400t/aPVC管材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主要包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备是否达到了“三同时”的要求;对项目试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是否达到相应要求。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情况,井盖生产线未建设;因PVC加热混合、振动筛粉尘和PVC破碎机产生的粉尘由环评中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排放变化为共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有机废气。
(1)投料投料、破碎工序
粉尘在投料、振动筛工序和破碎工序产尘口分别设置集气罩,由引风机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挤出工序
有机废气在各生产线挤出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由引风机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
项目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设备噪声源为各生产设备运转等,主要为切割机、挤出机、风机等。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收尘灰、废UV灯管和生活垃圾等。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粉碎后重复利用,除尘器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甘肃省危废中心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经现场调查,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二)废气
项目车间南侧投料、混料、破碎工序产尘口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通过管道引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在各生产线挤出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由引风机将收集的废气通过管道引至1套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在密闭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光催化氧化装置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范围为1.12~2.07mg/m3,净化效率在88.75%~92.48%;布袋除尘器出口浓度范围在7.8~10.2mg/m3,除尘效率在97.24%~97.69%;项目有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高排放浓度为0.511mg/m3,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高排放浓度为0.63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和风机等设备噪声,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降低噪声的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1.5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3.2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
经调查,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粉碎后重复利用,除尘器收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验收期间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未产生,待产生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甘肃省危废中心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厂界有组织、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均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强废气处理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对各生产设备定期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2、规范、加强危险废物管理;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相关台帐。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完善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原因说明。
2、补充环境保护目标变化情况。
公 示 期:2019年9月9日-2019年10月8日
建设单位:兰州可立新工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贵学勇
联系电话:18919828118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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