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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 孵化中心高新大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03-09 | 354 次浏览 | 分享到:

 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

孵化中心高新大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38日,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孵化中心高新大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验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验收小组由以上单位参会人员及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了验收小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孵化中心高新大厦建设地点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大厦是集科研、办公为一体的高层科研办公楼,本项目为二期工程,共建设AB两栋办公楼,用地面积为40046平方米,主体地下二层,地上二十七层,裙楼为二层,主楼檐口高度为99.45米,总建筑面积81634.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2243.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390.89平方米。项目-1F为地下车库,-2F为车库兼设备用房,1F是主楼入口大堂、科研成果展示厅及服务用房,2F是会议商务洽谈及活动场所,3~27F主要是科技人员办公场所。除此之外本工程还建设了一些公共配套服务设施。

本项目20115月由兰州大学编制完成了《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孵化中心高新大厦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74日取得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孵化中心高新大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兰环建审[2011]109。项目于201210月开工建设,20161月彻底建设完成,并于20164月正式投入试运行。

二、是否存在重大变更

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根据环发【201552号文,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可以直接进入验收程序。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孵化中心高新大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东、西、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4.5dBA),夜间最大值为43.8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项目南侧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3dBA),夜间最大值为48.2dBA),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

2、废气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0.363mg/m3NOx浓度最大值0.093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标准浓度限值要求。

3、废水

根据项目废水监测结果可知,废水中COD最大排放浓度值313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56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值32.6mg/L,废水中污染物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四、三同时制度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本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的建设符合三同时的要求,具体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为:

1、废水:小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运营后生活污水年排放量为 46136m3 /a,经过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为车辆尾气。由于地上车位,空气流通迅速,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地下车库设机械独立的送排风系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很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的年排放量约为197.1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在及时清运处理的条件下,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以及进出车辆的行驶噪声。本项目通过将设备放置于地下居民生活噪声、小区内交通噪声及部分公共设施使用产生噪声。通过对停车场合层,设有独立的设备机房,并同时采用减震基座、消音装置等措施,有效控制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小区内设禁鸣牌、限速标志,加强小区绿化等措施后,可大大降低进出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报告中要求环保投资总额为32069.82 万元,环保概算投资:72.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23%。该项目目前总投资:32069.82万元,环保概算投资:83.6万元,占工程预算总投资的0.26%,环保投资增加了11.1万元,主要用于地下停车库排风系统。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兰州新材料产业园区孵化中心高新大厦在设计、建设以及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本项目按照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保措施建设情况。建议企业

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功能正常。完善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期:201839-201849

建设单位:兰州高科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人:张总

联系电话:15343621487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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