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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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锅炉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锅炉建设项目位于永靖县刘家峡镇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动力厂内。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2014年12月,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由临夏州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3月下发《关于对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洲环发[2015]9号)。2017年4月工程整体建设完成,委托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各污染源进行监测,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本次验收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38t/h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有3电场静电除尘器、半封闭堆煤棚、密闭输煤廊道、控制室、灰库及部分辅助设施。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对比情况见下表: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批复内容对比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名称 |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 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与环评及批复的一致性 |
主体工程 |
锅炉房 |
环评阶段拟建3层锅炉房1座 |
厂区实际建有1座3层的锅炉房 |
同环评一致 |
堆煤棚 |
拟建一座占地面积为288m2半封闭堆煤棚一座 |
厂区建有一座占地面积为288m2半封闭堆煤棚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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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楼 |
拟建1座15m破碎楼1座 |
厂区建有1座15m破碎楼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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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送廊道 |
拟建一座 |
厂区建有一座30m密闭廊道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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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控制室 |
项目拟建一座30m2控制室 |
项目锅炉房2层建有一座控制室 |
同环评一致 |
公用工程 |
供水 |
项目供排水依托集团公司公用工程 |
项目供排水依托集团公司公用工程 |
同环评一致 |
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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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 保 工 程 |
锅炉除尘 |
1个3电场静电除尘器 |
实际设有一个3电场静电除尘器 |
与环评一致 |
灰渣 |
环评阶段提出灰渣依托集团公司灰渣堆场 |
实际依托集团公司灰渣场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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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脱销 |
环评阶段要求设SNCR脱硝系统 |
实际设有一套SNCR脱硝系统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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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烟气脱硫 |
环评阶段要求建设一套氨法脱硫设施 |
实际建有石灰石干法脱硫 |
与环评不一致,但可以做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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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灰库粉尘 |
环评要求设一套布袋除尘器 |
实际灰库设有一套布袋除尘器 |
同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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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基础减震等 |
基础减震 |
同环评一致 |
二、是否存在重大变更
本项目锅炉烟气脱硫环评要求采用湿法脱硫,实际采用干法脱硫,根据检测结果,SO2可以做到达标排放,该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可以直接纳入环保验收。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检测报告,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本项目锅炉废气中烟尘最大浓度值为20 mg/m3、SO2最大浓度值为105 mg/m3、NOx最大浓度值为97 mg/m3,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标准(烟尘50 mg/m3、SO2300 mg/m3、NOx300 mg/m3),锅炉烟气可达标排放。
项目灰库颗粒物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浓度限制要求(120mg/m3)
项目厂界无组织氨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67mg/m3,厂界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未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1.5mg/m3)。
(二)噪声
本次噪声监测共布设10个点,其中厂界设9个点、最近居民敏感点处设1个点。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76.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72.7dB(A);项目厂界9个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出现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的噪声值,项目附近居民敏感点噪声值为昼间最大51.8dB(A)、夜间最大49.3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三同时”制度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本项目已按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程相应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的建设符合“三同时”的要求,具体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为:
(一)废气
项目锅炉配套有3电场静电除尘设施去除锅炉烟气中烟尘、脱硫采用石灰石干法脱硫,采用循环流化床控制SO2的排放、脱销采用SNCR脱销系统,主要包括氨水储存系统、氨水在线稀释系统、氨水喷射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冷却风系统、检修排放系统组成。处理后废气经60m烟囱排放。
项目贮灰库设有布袋除尘器,并配套有15m高排气筒。
项目依托集团公司灰渣场,灰渣场周围设有8m高围墙,并配套设有水喷淋设施。
项目设有半封闭堆煤场,也设有密闭输煤廊道。
(二)废水
锅炉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水仅为少量含盐废水,废水中不含其它有害物质,仅盐含量稍高,排入厂区雨水管网外排
(三)噪声
已按照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降噪和减震等措施。
(四)固废
静电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2848t/a、收集至贮灰库,定期拉运外收至建材生产企业;燃煤灰渣5652t/a,拉运至集团公司灰渣场
(五)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评报告中要求环保投资总额为2123万元,现实际环保投资为2123万元,各项环保措施均落实到位,各污染因子基本可做到达标排放。
五、结论
验收组认为,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锅炉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以及运行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各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 示 期:2018年3月13日-2018年4月13日
建设单位: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何主任
联系电话:13993036360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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