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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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海桂胶囊高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月31日,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召开新药海桂胶囊高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1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了验收小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海桂胶囊高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位于定西市安定区巉口工业开发区,甘肃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于2009年10月编制《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海桂胶囊高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定西市环保局以定环发【2009】158号文对项目进行了批复,但由于市场及资金原因直至2014年5月才开工建设,于2017年10月建成海桂胶囊车间;本项目环评阶段拟计划建设前处理车间及药材库一座、中药提取车间一座、胶囊制剂车间一座以及其他配套公辅工程,本次仅建成一座胶囊制剂车间,该车间进行药剂粉碎、干燥包装等工序,前期中药清洗、润药、切药、提取等处理工序均依托厂区已有的前处理及中药提取车间,本次进行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海桂胶囊制剂车间及其配套环保设施。
二、是否存在重大变更
本项目建设内容稍有变更,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不属于重大变更,因此可以进入验收程序。
三、验收检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海桂胶囊高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最大值为0.424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粉尘无组织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H2S、NH3的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6mg/m3、0.328 mg/m3,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
(二)噪声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四周周姐噪声最大值为54.2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3.1dB,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站出口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均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四、”三同时”制度及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一)废气
= 1 * GB2 ⑴胶囊生产车间粉碎粉尘
通过现场核查,项目胶囊车间粉碎机配套有1台布袋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废气经管道排出车间。
= 2 * GB2 ⑵车间内无组织废气
通过现场核查,项目胶囊车间四周安装有换气设备,满足环评要求。
⑶锅炉废气
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座6t/h燃煤锅炉。根据《大气污染物防治行动计划》第一大条“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中第一小条“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显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基本淘汰10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因此需结合规范进行整改。
(二)废水
项目于新建一座200m3/d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处理后《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6-2008)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通过调查本项目,本项目产噪设备大多位于车间内,有厂房隔声阻挡,厂区内及周边采取了一定的绿化措施,且距离敏感点较远,企业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的措施。
(四)固废
生活垃圾就近送往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药渣外售综合利用。
(五)实际环保投资落实情况
环评阶段工程总投资为3920.02万元,其中环评阶段环保投资193万元,占总投资的4.92%。本次进行阶段性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海桂胶囊制剂车间及其配套环保设施,实际环保投资26万元,占投资0.46%。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药海桂胶囊高技术产业化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同意项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公 示 期: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1日
建设单位:甘肃扶正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3830285350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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