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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3-06-30 | 932 次浏览 | 分享到:

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3629日,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召开了“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名单附后),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验收组根据《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2043.86m2,孵化园主要建设8座厂房、库房、锅炉房、办公楼及相关配套设施与环保工程。孵化园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建筑面积20657.86m2,二期建设建筑面积31386.00m2,一期新建4栋工业厂房,1座库房等;二期建设4栋厂房,完善道路、停车场等辅助工程。厂房均为一层建筑,内部局部二层,为轻钢结构。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3月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于2016623日取得白银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白银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审﹝201613号)。2023605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为:91620400773445378P001Y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环评阶段预计项目总投资170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33%;建设项目实际投资17000万元,环保投资39.6万,实际环保投资占总投资0.24%

(四)验收范围

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以及白银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白银市环境保护局,市环审﹝201613号)中批准的建设内容作为本次验收的范围,本次验收为2期建设完成后的总体验收,验收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一致,主要为主体工程(工业厂房),辅助工程(辅助用房、库房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工程建设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动:

1)厂房数量发生变化:环评阶段计划建设10座厂房,命名为1#~10#厂房,在实际建设过程中,9#10#厂房未建设,原规划建设占地合并建为8#厂房。

2)部分厂房高度发生变化:在建设过程中,一期建设的1#~4#厂房高度未发生变化,与环评保持一致,为8.5m;二期建设的5#~8#厂房高度发生变化,由环评阶段的8.5m变为9.5m

3)部分厂房面积发生变化:1#~6#厂房面积不同程度增大,7#厂房面积减小,8#厂房面积增大,具体变化情况详见验收报告表。

4)辅助工程工房发生变化:环评阶段计划建设3座工房,实际未建设。

5)辅助用房办公楼发生变化:在环评阶段计划建设1层高6m,面积为1097.25m2的办公楼,实际建设的办公楼为4层,高13.65m,面积4581m2

6)锅炉房发生变化:在环评阶段未计划建设锅炉房,供暖依托白银市热电联网集中供热,实际一座面积为34m2的锅炉房,里安置一台0.365MW的燃气锅炉,用于职工冬季供暖,其排气筒高度为8m

7)食堂发生变化:食堂在环评阶段计划建设于1#工房内,3个灶头3台抽烟机+1台油烟净化器,实际建设于办公楼1楼,面积由500m2变为201m22个灶头2台抽烟机+1台油烟净化器。

8)环保工程厂区绿化发生变化:环评阶段计划对园区部分地块进行绿化,绿化面积5966m2,实际暂未绿化,后期进行绿化。

9)环保工程厂房轴流风机发生变化:环评阶段计划每个厂房设两个轴流风机,实际3号厂房设两个轴流风机,其他厂房未设轴流风机。

10)环保工程事故应急池发生变化:环评阶段未计划建设事故应急池,实际建设容积为3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收纳事故状态下的废水。

11)环保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发生变化:环评阶段计划建设一座面积为4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废乳化液及擦拭滴落废乳化液的抹布等危险废物,实际未进行建设,由各自企业根据其需求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

12)废水排放去向发生变化:环评阶段计划排入白银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验收阶段废水排入白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经现场验收调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及其批复文件中的要求基本相同,不存在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锅炉房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废气通过2台抽烟机+1台油烟净化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厂房废气由产生废气的引进企业自行安装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或通过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和锅炉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白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排入孵化器化粪池进行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白银高新区污水处理厂。目前引进企业无生产废水。

3、噪声:选用环保低噪音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减轻噪声的排放。

4、固废:已建立固废管理制度及台账;生活垃圾已设置生活垃圾桶,垃圾定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焊条、焊渣等一般工业固废,送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企业产生危险废物时由各企业自行建设危废暂存间,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经本次验收检测,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其他废气以无组织废气的形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的审批决定。

2、废水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孵化园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锅炉废气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12.7mg/m3SO2未检出,NOX最大浓度值为34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锅炉废气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孵化园无组织废气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均小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区颗粒物与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3)环境空气质量

环境空气检测点位生活岘队非甲烷总烃环境质量均值浓度最大为0.3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取值(小时平均值:2.0mg/m3);TSP日均值最大为242µg/m3,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标准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孵化园化粪池出口处的pH最大值为8.0CODcr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81mg/LBOD5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9.2mg/LSS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17mg/L、氨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3.5mg/L、总磷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74mg/L、总氮的最大排放浓度为49.3mg/L、动植物油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75mg/L,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本孵化园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本孵化园内目前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企业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焊接产生的废焊条、焊渣、废离子交换树脂等。

1)废焊条、焊渣

焊接过程中产生废焊条及焊渣,收集后送至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

2)生活垃圾

本项目及各引进企业员工产生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定期送白银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3)废离子交换树脂

该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由厂家回收处理。

4)危险废物

引进企业项目运行产生危险废物为主要为各引进机械制造企业产生的废乳化液、擦拭滴落废乳化液的抹布,危废代号为HW09。要求企业自行设置危废暂存间进行收集,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白银科技企业孵化器巨亨创新园项目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审批手续完备,验收监测期间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状态下,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即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排放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项目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妥当,制定有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定期培训,提高职工环保意识。

2、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

3、加强厂区周边绿化工作。

4、对引入区域的工艺涉及酸洗、喷漆的,对环境影响较大的企业要求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确保各自落实相应的环保措施。

 

    公示期:2023630-728

    建设单位:白银巨亨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蕊民

    电话:15349038733

 


    附件:1、验收报告  2、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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