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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子沟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6-01 | 601 次浏览 | 分享到:

芦子沟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5月1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根据芦子沟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芦子沟加油站项目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投资建设,位于芦子沟村西北方向760m处,项目于2003年开工建设,20045月建成投产,201210月取得原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批复,并于2017年进行罐区及环保措施改造升级。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委托宁夏智可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已于20121019日取得原临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油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西川等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州环管【201236号。项目于20045月建成投产。环评为建成后补做的环评。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2923MA73RPUK2N001W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31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6.7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二)废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流动人员废水。站房建有一座水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官网,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处理产生噪声污染主要为潜油泵、加油机及进出站内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已对加油机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站区设立了禁鸣标识。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检修清理产生的废油废渣、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废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已委托甘肃华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罐后带走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拉运处理;化粪池污泥由永靖县润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定时清掏拉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79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4.0mg/m³)。项目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中pH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满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3、噪声:厂界四周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 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油罐检修清理产生的含油固废和废油已委托甘肃华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罐后带走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时拉运处理;化粪池污泥由永靖县润通环卫服务有限公司定时清掏拉运。

(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项目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2mg/m3限值。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官网,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清罐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相关台帐,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理,完善转移联单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水质各因子监测。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补充地下水监测点位布点的合理性和代表性分析,完善油罐清罐、油泥处置情况。

2、报告其他细节问题补充完善。

 

    公示期: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29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祁先中

    联系电话:13993040810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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