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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5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永靖县川南加油站组织开展了《川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本次验收参加单位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川南加油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川南加油站项目原于原于2004年9月建成投产,在2011年8月对储油罐和加油机进行了改造,在2018年10月又将储油罐改造为SF双层储罐。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9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委托宁夏智可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本项目已于2012年10月19日取得原临夏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对中油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西川等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州环管【2012】36号。项目于2004年9月开工建设,2006年4月进行试运行。环评为建成后补做的环评。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22923MA73TW8D5R001U。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0.5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汽车尾气。配备2套油气回收装置用于加油及卸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
(二)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流动人员废水。站房建有一座水厕,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然后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污染主要为潜油泵、加油机及进出站内车辆产生的噪声。本项目已对加油机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检修清理产生的含油固废和废油、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含油固废和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已委托甘肃华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罐后带走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由永靖县润通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掏拉运。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17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4.0mg/m³)。项目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2、废水:项目废水中pH、CODCr、BOD5、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满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3、噪声: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 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区 昼间:70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体废物:油罐检修清理产生的含油固废和废油已委托甘肃华兴石油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清罐后带走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永靖县润通环卫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掏拉运。
(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项目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2mg/m3限值。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下水管网,然后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清罐检修产生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以及化粪池污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保护相关台帐,产生的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处理,完善转移联单制度。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水质各因子监测。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内容
1、补充生活污水水质相关要求;核实油气回收系统数量;核实废水处置措施;细化储罐区相关防渗措施;补充相关图件附件。
2、完善项目运行以来,油罐清罐、油泥处置情况调查;根据环评批复,核实生活污水去向;细化加油站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公示期:2022年5月16日-6月13日
建设单位:中石油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祁经理
电话:13993040810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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