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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唐源香泉小区一期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9-15 | 489 次浏览 | 分享到:

临洮县唐源香泉小区一期项目

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21年9月10日,临洮航龙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临洮县唐源香泉小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建设单位-临洮航龙置业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名单附后),验收组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临洮县唐源香泉小区一期项目已建成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一期住宅楼、商业楼),辅助工程(地面停车场、景观水体、泵房、消防水池、配电间)、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热、供气)、环保工程(噪声、固废、废水及废气治理措施及小区绿化);项目一期实际用地面积60952.2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870.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1448.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2.21平方米(设置泵房、消防水池、配电间等),容积率0.84%,建筑密度27.2%,绿地率34.8%。建设6层住宅楼5栋,2层(局部3层)商业楼5栋,3层住宅楼32栋,地下设备用房1座,化粪池3个,景观水系一座,机动车地上停车位234个,非机动车地上停车位700个。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临洮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临洮唐源香泉小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临环评表[2016]14号及临洮县人民政府《关于变更唐源香泉(原鸣柳龙镇双桥-半岛花园)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方案的批复》,复字[2017]24号文件,允许该项目的建设。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80000万元,环保概算投资:86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08%。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8300万元,环保投资:263万元,占总投资的3.17%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属于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验收范围为临洮县双桥半岛唐源香泉小区建设项目中一期建设内容及相关环保措施,本次验收对比环评报告商业楼及住宅楼建设内容进行。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对比本项目环评、批复(市环审[2020]74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一期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变化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油烟废气:本项目每栋楼设置专用烟道用于油烟排放。餐饮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居民生活燃气采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后产生二氧化碳、水和少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通过内置烟道,高空排放。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居民生活污水、商业网点及配套建筑废水汇入化粪池进行处理,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洮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来自加压供水水泵噪声、汽车出入的交通噪声和商业活动、物业管理及活动室的噪声等。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并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项目区域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临洮县生活垃圾填理场处理;项目化粪池产生一定的污泥,委托化粪池污泥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运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现场实地踏勘和实测表明,项目区域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临街商铺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昼间:60dB,夜间:50dB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项目厂界及敏感点噪声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项目所排废水pH介于6-9之间,COD最大浓度为355mg/L、BOD5最大浓度为159mg/L、悬浮物最大浓度为142mg/L、氨氮最大浓度为31.2mg/L、动植物油1.59mg/L,各污染因子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水质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的居民生活污水、商业网点及配套建筑废水。所有废水汇入化粪池进行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洮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置合理。

(2)噪声:检测结果表明,项目区域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东侧临街商铺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标准,西侧河口村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综上可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3)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炊事油烟及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每栋楼设置的专用烟道,输送至楼顶高空排放,处置方式合理。

(3)固废: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项目区域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往临洮县生活垃圾填理场处理;项目化粪池产生一定的污泥,委托化粪池污泥专业清掏单位进行清运处理,处置方式合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炊事油烟,排放量较小;项目区域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固废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故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及实际验收检测,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围环境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有效,已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通过临洮县双桥半岛花园住宅小区项目(一期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待后期建设完成以后尽快进行整体环保验收。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内容

完善工程建设内容及运行状况调查。

 

公示期:2021915-1019

建设单位:临洮航龙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经理

联系电话:17752254617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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