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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县太石镇安家嘴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5-17 | 48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临洮县太石镇安家嘴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5月14日,临洮宏晟石化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临洮县太石镇安家嘴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有限公司邀请的3位专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临洮县太石镇安家嘴加油站项目场区内已建成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电脑洗车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项目年销售量1500t/a,其中汽油400t/a、柴油1100t/a。设置有2具50m3卧式SF双层柴油罐及2具50m3卧式SF双层汽油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定西市生态环境局临洮分局《关于临洮宏晟石化有限公司临洮县太石镇安家嘴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定环临环评表【2021】1号,允许该项目的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4.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对比本项目环评、批复,定环临环评表【2021】1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内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项目采取的措施为:加油站设置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时全封闭式卸油;以储油罐顶部和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的方式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采用双枪加油机,采用浸没卸油、设置油气回收装置等方式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加油站增加油气回收系统后,可以对废气进行有效回收。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站对油罐不清洗,采用抹布擦拭的方式进行清理,因此产生的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流动人员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运,洗车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定期拉运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油罐采用SF双层油罐,防止意外泄漏后的汽油、柴油直接进入外部环境,泄漏检测仪24小时全程监控,杜绝污染隐患。油罐的出油管道采用耐油、耐腐蚀、耐老化的非金属套管,双层管道选用导静电双层热塑性塑料管道;储罐区和卸油区进行重点防渗,加油岛地面进行一般防渗,厂区地面采用水泥进行硬化,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下游距离罐区30m范围内设置1眼地下水监测井,防止油品泄露影响区域地下水,本项目应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电机设于专门机房内;并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油罐擦拭产生的废油抹布及油罐清理产生的废油渣,其中废油抹布和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油罐3年清理一次,废油渣产生量较少,不在厂区储存,由有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统一收集后带走进行处理,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时由有资质的清罐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

加油站属易燃易爆场所,本项目工程设计上对风险防范考虑较为周全,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这些措施只要切实落实和严格执行,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建设方如果能从降低环境风险的角度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勘和实测表明,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

厂界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限值,其余三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气: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69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4.0mg/m³);项目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⑵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流动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拉运处理,洗车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拉运处理,处置合理。

⑶噪声:检测结果表明:由噪声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厂界南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限值,其余三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限值;综上可知:项目厂界噪声监测数据满足标准要求。

 ⑷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地下水萘、苯、甲苯、乙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石油类均为未检出,项目对所在区域地下水为造成影响。

(5)固废:本项目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使用棉布来擦拭油污,形成含油废棉布。目前项目未产生废棉布,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规定,废弃含油废棉布混入生活垃圾中时全过程不按危废管理。本项目油罐需要定期清理检修,产生含油污泥;该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21-08。储罐清理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储罐每3年清理检修一次。本项目目前未产生清罐含油污泥,后期产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本项目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本项目非正常情况下设备排放的放空天然气,排放量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固废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因此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及实际验收检测,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围环境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基本有效,已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通过临洮县太石镇安家嘴加油站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的要求及建议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企业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加油站配备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储油罐维护管理,确保对地下水不产生影响,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过程定期到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完善转移联单制度,做好环保台账记录。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的修改意见

完善编制依据和标准,细化废水水量、水质源强及洗车处理措施、去向,完善相关附件(废水接受协议,接纳水质要求等)。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相关内容调查,明确分区防渗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核实实际环保投资。

 

    公示期:2021年5月17日-2021年6月15日

    建设单位:临洮宏晟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浩

    联系电话:18639707900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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