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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齿轮油调合及RHY615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8月1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根据《齿轮油调合及RHY615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现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齿轮油调合及RHY615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
建设地址:项目位于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内四周均为石化公司装置。
本工程是原有工程烃基脂生产车间改造生产齿轮油,利用皂基脂生产车间改造生产RHY615粘度指数改进剂,并对现有两个储罐区(共利用15座储罐)用于基础油暂存,利用现有办公楼、加热炉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于2019年1月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西固分局于2019年3月25日关于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齿轮油调合及RHY615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码为91620000719055889R001P。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2.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5.0%。
(四)验收范围
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齿轮油调合及RHY615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验收范围包括齿轮油调合车间、RHY615粘度指数改进剂生产车间。储罐区、废气处理等环保措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核查,本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为齿轮油调合废气、RHY615粘度指数改进剂搅拌及调合废气、加热炉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生产工艺废气
企业针对齿轮油调合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及RHY615粘度指数改进剂搅拌及调合废气配套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齿轮油调合罐及储罐区各储罐分别设置管线,非甲烷总烃经管线引至RHY615粘度指数改进剂搅拌及调合废气处理系统,废气经收集后先采用喷淋装置进行冷却降温,然后经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加热炉废气
本项目利用现有工程2座加热炉,分别为600万Kcal/h及900万Kcal/h,一用一备,热源为石化公司干气,采用管线输送,热载体为导热油。加热炉新增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
= 3 * GB3 * MERGEFORMAT ③储罐呼吸废气
储罐采用固定顶罐,安装密闭排气系统至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5m³/a,污水利用现有工程一座0.5m3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兰州石化公司厂区内污水处理站。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噪声采取治理措施: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生产车间采取安装隔音门窗,生产设备采取防振、减震,部分设备配备消声器等措施。噪声源全部位于厂房内,噪声经门、窗阻隔后,再通过距离衰减。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分为生产固废及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产固废主要包括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清罐底泥。废包装桶暂存于企业新建的一座20m2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密闭包装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储罐5年清理一次,经桶装加盖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物作为危废定期交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定期交兰州康顺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兰州石化公司环卫部门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环境风险
本项目两个生产车间及两个储罐区均利用现有工程,根据现场调查,生产车间内均设置有导流沟,储罐区设置有围堰,其中RHY6115车间北侧设置有一座占地面积为292.5m3储罐区(10m×65m×0.45m),调合车间北侧设置有一座占地面积为433.8m3储罐区(28m×58m×0.45m)。装置区周围的围堰可作为其一级防控措施。围堰设置阀门切换井,正常情况下雨排水直接进入兰石化雨排系统,事故状态下切换阀门,事故水及泄露液进入厂区应急池,厂区应急池与石化公司事故污水防控体系连接。
项目位于兰州石化公司炼油厂区内,当发生火灾爆炸时,事故污水收集系统依托兰州石化公司 “三级防控”体系。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1)导热油炉废气
本项目导热油炉废气处理措施为炉内低氮燃烧器,本次监测只针对废气中各污染物出口浓度进行了测定,根据表20可知,导热油炉废气中颗粒物出口浓度为最大值为12.4mg/m3,SO2出口浓度最大值为7mg/m3,NOx出口浓度最大值为38mg/m3,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颗粒物20mg/m3,SO2 50mg/m3,NOx 100mg/m3)。
2)工艺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进口浓度最大值为27.7mg/m3,出口浓度最大值为0.72mg/m3,则该废气处理措施的效率为97.4%,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去除效率≥97%)。
3)厂区无组织废气
企业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最高浓度为1.28mg/m3,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根据检测,污水中SS最大值为20mg/L,BOD5最大值为25.5mg/L,CODcr最大值为58mg/L,氨氮最大值为14.0mg/L,总磷未检出,总氮最大值为28.5mg/L,pH为7.82—7.95,石油类最大值为0.74mg/L。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62.4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51.8dB(A),厂界噪声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四)固体废物
根据调查,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降凝剂废包装桶、复合剂废包装桶、乙丙橡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清罐过程产生的油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实际在齿轮油辅料间北侧设置一处2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活性炭暂存。项目UV光氧催化器定期更换的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废包装物的暂存利用企业现有2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废包装物作为危废定期交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废活性炭定期交兰州康顺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由于目前UV光氧催化器的灯管尚未更换,无废灯管产生,尚未签订该危废的处置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兰州石化公司环卫部门运往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气及储罐呼吸废气经收集后先采用喷淋装置进行冷却降温,然后经UV光氧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去除效率≥97%)。加热炉新增低氮燃烧器,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废气中各污染因子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企业无组织废气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标准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中国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厂界噪声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降凝剂废包装桶、复合剂废包装桶、乙丙橡胶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清罐过程产生的油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实际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 示 期: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25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润滑油厂
联 系 人:魏平
联系电话:13519604851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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