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甲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天然气换热转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18000Nm3/h空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甲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天然气换热转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18000Nm3/h空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公示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省内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现为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甘肃省化肥生产骨干企业,1966年建厂,公司地处黄河上游甘肃永靖县境内,总占地面积647657m2,三面环山,2011年入驻白银银东工业园,成立甘肃刘化(集团)白银新天化工分公司。刘化公司目前总生产能力为合成氨40万吨/年,尿素70万吨/年,甲醇10万吨/年,浓硝酸15万吨/年,硝基复合肥25万吨/年。截止2018年末,公司注册资本6.86亿元,拥有固定资产12.79亿元,资产总额23.38亿元。通过不断强化管理,公司形成了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完善的管理体系,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夏州生态环境局的相关文件要求,刘化公司现有项目中低压甲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天然气换热转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18000 Nm3/h空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分别以甘环开发【2007】42号、甘环开发【2004】69号、甘环开发【2007】25号、甘环开发【2007】51号对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甲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天然气换热转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18000 Nm3/h空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且均已完成环保验收,验收文号为:以甘环验【2008】39号、甘环函发【2011】134号、甘环函发【2011】135号、甘环函发【2013】5号。
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低压甲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天然气换热转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18000
Nm3/h空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的监督检查。
该报告已通过技术审查,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备案程序(试行)》(甘环发【2018】19号)的要求,现向社会主动公开环境影响后评价文件和专家组审查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日期为发布日起五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甘肃刘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东河
联系方式:13884015969
附件:评审意见
附件:刘化低压甲醇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天然气换热转化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年产30万吨尿素节能技术改造工程、18000Nm3/h空分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