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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0-05-21 | 623 次浏览 | 分享到:

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516日,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根据《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泰山石膏(甘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厂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沿黄通道东侧,占地面积126669m2,场地呈矩形。本次技改项目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企业于20194月公司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57日取得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关于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2019]14,允许该项目的建设。

该项目工程主要有主体工程(脱硫脱硝改造、除尘系统等),辅助工程(储罐),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工程组成及建设见表1

1  项目工程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脱硝改造

在拟建脱硫设施东侧空地建设1SNCR脱硝装置,脱硝系统主要由氨水溶液储存和供应系统、计量分配系统、还原剂喷射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电气及控制系统等组成,建设安装氨水溶液储罐(21.54m3)、氨水溶液输送泵、压缩空气储罐、空压机、喷枪等工艺设备。

与环评一致

除尘系统

将原有旋风+静电除尘措施改造为单室三电场除尘措施

与环评一致

脱硫改造

在现有循环流化床车间排风机北侧空地新建1套双碱法脱硫装置,主要包括花岗岩脱硫塔、喷淋系统、脱硫浆液循环系统及脱硫吸收剂系统,建设安装除雾器、吸收塔(内径为3m,外径为3.5m,高度为18m)、沉淀池(56m3)、再生池(56m3)、制浆罐(10m3)、储水罐(10m3)、搅拌装置、循环泵等工艺设备。

与环评一致

烟囱

拆除原有烟囱,建设145m高,内径2.2m钢制烟囱

与环评一致

在线监测系统安装

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1套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局监控系统联网

与环评一致

储运工程

储罐区

储罐区设置有3座储罐,121m3石灰罐;17.6m3碱液(30%NaOH)储罐;121.54m3(φ2.8m×3.5m)氨水储罐

增加一座21.54m3(φ2.8m×3.5m)氨水储罐作为备用罐

环保

工程

废气

SNCR脱硝+采用单室三电场静电除尘+钠钙双碱法脱硫+45m高排气筒;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及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

与环评一致

固废防治

脱硫设施产生的脱硫石膏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

与环评一致

噪声防治

针对循环泵、输送泵等采取了减振、隔音措施

与环评一致

环境风险

储罐区周边设置围堰,围堰容积应不小于21.54 m3,围堰设置紧急开关阀,可与再生池连通,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暂存及收集。

氨水储罐周围设置围堰,围堰容积约为60m3,围堰设置紧急开关阀,与再生池连通,用于事故状态下废水的暂存及收集。碱液储罐周围未设置围堰。

地下水

防治

再生池、沉淀池及储罐区等重点污染区域作防渗处理,防渗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其余的一般防渗区防渗透系数≤10-7cm/s

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957日取得白银市生态环境局白银分局《关于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2019]14,允许该项目的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2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对比本项目环评、批复(白环审[2019]14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发[2015]52号”:属于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本项目无重大变更内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脱硫系统产生的生产废水,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为循环流化床热风炉烟气,其主要成份为烟(粉)尘、SO2NOx。无组织废气为SNCR脱硝过程中产生的逃逸氨。本项目针对产生的废气,采取的措施分别如下:

有组织废气:烟气在炉内采用SNCR脱硝(氨水作为还原剂),然后再进入单室三电场的静电除尘器除尘后进入“脱硫塔”,采用双碱法进行脱硫处理后最后经4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2 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在保证脱硝效率的条件下尽可能少喷还原剂,防止还原剂过量喷射,以保证最少的氨逃逸,同时系统设置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4mg/m3氨的逃逸率小于3.0μL/L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强在80~95dBA)之间,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脱硫浆液循环泵、氨水溶液输送泵、冷却风机、空压机等噪声。为有效的控制项目噪声排放,在设备选购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专用泵房内,各类供水、药剂、循环泵等大部分采用地下或半地下安装方式,并采用减振、隔音措施,采取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要求,且本项目2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不会对厂区周围声环境产生显著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次技改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静电除尘产生的除尘灰以及双碱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除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现有厂区石膏板生产线的原料,堆存于原料库。脱硫石膏可作为厂区石膏板生产线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核查,本项目固废处理措施与环评一致。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烟尘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mg/m3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烟尘)<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烟尘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mg/m3SO2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0mg/m3NOx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0mg/m3,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有组织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烟尘)<50mg/m3SO2300mg/m3NOx300mg/m3)。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氨的浓度最大值为0.106mg/m3,远小于浓度4mg/m3限值要求。

2)噪声

本项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7.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6.5dB(A),厂界噪声检测点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要求。

3)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情况

根据调查,本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静电除尘产生的除尘灰以及双碱法脱硫产生的脱硫石膏,均属于一般工业固废。

除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现有厂区石膏板生产线的原料,堆存于原料库。

脱硫石膏可作为厂区石膏板生产线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以上固废处置情况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项目废气经处理后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燃煤锅炉的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氨的浓度最大值为0.106mg/m3,远小于浓度4mg/m3的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除尘灰定期清理后作为现有厂区石膏板生产线的原料,堆存于原料库。脱硫石膏可作为厂区石膏板生产线原料,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利用废渣石膏年产3000万平方米纸面石膏板脱硫脱硝改造项目” 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项目环保设施运转正常,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根据验收调查及监测结果,项目运行废气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废水循环利用无外排,固体废物合理处理处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验收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强员工环保法律法规培训。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020516日
    
联系人:王星晨
    
联系电话:18919436858
    
公示日期:2020518日至2020610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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