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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泓发实业有限公司靖远刘川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12-12 | 780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泓发实业有限公司靖远刘川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127日,甘肃泓发实业有限公司根据《靖远刘川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现将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刘川工业园区,东至园区规划未利用土地,南至规划109线,西至经二路东侧绿化带,北至规划园南路,四面均无人口密集的场所。

规模:年销售汽油 2000t,柴油3000t

该项目工程主要由营业及生活用房两层500平方米,罩棚563平方米;设置50m3卧式钢制双层柴油罐2座,40m3卧式钢制双层柴油罐2座,30m3卧式钢制双层汽油罐2座;安装双枪税控加油机6台;配置液位仪、发电机、配电柜以及监控系统,配套建设站内辅助工程等基础设施。具体工程组成及建设见表1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1120靖远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靖环审〔201732)。项目于20185月开工建设,201811月进行试运行。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4万元,占总投资的3.07%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监测范围为: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靖远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靖远刘川工业园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评(靖环审〔201732)中批准的建设内容明确本次验收的范围及日常运行管理的依据,验收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价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总体一致,环保设施基本相同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设置了2座化粪池,容积分别为20m31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至刘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加油站废气主要为储油罐、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汽油罐2具、汽油加油机2台,设置2套油气回收系统,卸油采用全封闭卸油方式;采用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密闭型较好,顶部应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应不小于0.3m,因此储油罐罐室内气温比较稳定;采用双枪加油机,采用浸没卸油、设置油气回收装置等方式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汽油储油过程产生的三次油气经4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电机设于专门机房内;并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储油罐清罐油泥。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合理处置。罐底积累的油泥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3年清理一次,待清理时由有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统一收集后带走进行处理。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在厂区内进行绿化。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环保管理,运行至今,项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看和实测表明,项目废水可以实现达标;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以实现达标;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厂统一处置,清罐油泥待清理时由有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统一收集后带走进行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项目生活污水水质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水做到达标排放。由于园区污水处理厂未建成,目前食堂未启用,厕所停用。

2、废气

经现场调查,项目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项目在油品输转损耗、油品贮存损耗、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废气做到达标排放,无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

3、噪声

经现场调查,主要噪声源为加油站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备用发电机、加油泵等设备噪声。发电机、加油泵噪声声级为5080dBA);进出车辆噪声声级为6576dBA)。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南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64.2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53.3dBA),厂界东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9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8.8dBA),厂界西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7.4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7.6dBA),厂界北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1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6.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 类和 4 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厨房泔水经泔水桶收集后委托周边农户挑走作为饲料;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本项目油罐需要定期清理检修,产生含油污泥,该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21-08,本项目目前未产生清罐含油污泥,后期产生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水质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最大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垃圾、清罐油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与检查,确保污染物稳定、长期达标排放;

2)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保标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危废台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3)完善事故应急措施,加强培训、演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期:20181211-201914

建设单位:甘肃泓发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道明

联系电话:15329967888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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