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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宜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8-08-20 | 411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宜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721日,甘肃宜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临洮县主持召开了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甘肃宜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临洮县环保局、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洮县中铺镇南家村。

产品规模:项目建设一条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年生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仓库、半成品存放区、成品存放区及其他辅助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 9由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洮县环保局于2017926日对项目进行了批复(临环评表 [2017]26),同意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于20173月开工,20178月竣工。20185月开始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概算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5.3万元,占总投资的5.1%;项目实际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占总投资的5.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甘肃宜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压延型材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与本项目环评、环评批复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发生3项变化。

环评要求企业在化粪器罐体两端分别设置伞形集气罩;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厂区实际在化粪器罐体前端安装了鼓风机,在化粪器罐体后安装了集气罩,手糊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厂区建有旱厕,员工洗漱废水就地泼洒降尘,因此无生活污水排放。

2、噪声

本项目高噪声源设计中主要采取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设备选型定货时,首选选用高效、低噪型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音等降噪措施;厂区平面布置布局合理,办公区与生产区有合适的防噪间距;加强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3、废气

本项目生产车间内原料配制点和成型区均有非甲烷总烃产生。企业在原料配制点安装了集气罩;化粪器罐体(成型区)为圆柱体,分别在罐体两端安装了鼓风机和集气罩,用于收集手糊成型及罐体拼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切割过程在车间内完成,切割过程主要是对脱模后的化粪器罐体和堵头局部进行切割,此工序持续时间较短,切割粉尘量较小。项目通过将切割点设置于车间内东北侧,同时加强了管理,提高员工操作水平。项目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弃原料桶、废活性炭和员工生活垃圾。

废边角料主要为脱模、切割和修复工序产生的废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运往中铺镇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本项目废弃原料桶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建有一座危废暂存间,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采用活性炭作为吸附剂处理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气体,厂区建有一座危废暂存间,废活性炭在危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往中铺镇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厂区建有旱厕,员工洗漱废水就地泼洒降尘,因此无生活污水排放。

2、废气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固化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共布设噪声监测点位4个,分别位于厂界四周,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东侧、南侧和北侧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西侧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结果超出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超标原因为厂区西厂界外30m处为G75兰海高速,其过往车辆对西厂界有较大影响。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对厂区无组织粉尘监测、厂区废气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年产3000m3玻璃钢化粪器生产线建设项目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环保设施可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建议

1、对建设单位的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改进固化废气集气装置,提高收集效率。

3)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4)完善废气排放口标识牌、危废暂存间标识牌的设置。

2、《验收监测报告》需修改、完善内容

1)补充物料平衡,核实危废实际产生量。

2)核实原辅材料消耗、补充原辅材料主要成分、理化性质。

3)核实固化废气集气罩的收集效率。

 

 

  期:2018820-2018918

建设单位:甘肃宜佳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人:周厂长

联系电话:17793148136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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