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
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5月3日,临洮县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单位办公室组织召开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2名专家,验收小组由以上单位参会人员及2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试运行过程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临洮县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二期工程”位于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北侧。本项目于2015年6月委托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临洮县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5年8月5日由临洮县环境保护局以临环评表[2015]68号文件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项目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7年10月投入试运行。现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本项目环评批复中要求:若要作为餐饮娱乐用房,则须另作环评。根据实际调查,该商住房内设置有餐饮业,但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工程变更情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变更。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现场核查,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建设已基本落实。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各项污染因子均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B级排放标准。通过以上措施后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是车辆尾气和小区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由于地上车位,空气流通迅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很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小区住户厨房产生的油烟,经建抽油烟机净化后排放,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小区内交通噪声、社会活动噪声及部分公共设施使用产生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小区东侧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三侧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废
经调查,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各种生活垃圾中废塑料、废纸等可回收,经收集、分类后送废品收购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小区物业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封闭存放,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临洮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结论
验收组认为,临洮县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洮之苑文化休闲街区二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 示 期: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24日
建设单位:临洮县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宏栋
联系电话:13679322999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