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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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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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
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三阶段3800吨/年)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年11月28日,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三阶段3800吨/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组由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及检测单位并特邀3名专家共7人组成。
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建设单位对项目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监测情况进行了汇报,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三阶段3800吨/年);
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白银市靖远县刘川工业园;
建设规模:本次阶段性验收规模为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产能3800吨/年。
本项目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新建厂房内内5000t/a产品中的3800t/a生产规模对应生产装置)、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于2022年11月25日取得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甘环审发﹝2022﹞42号),本次第三阶段验收工程于2024年3月开始施工,2025年9月完成厂房完成建设和设备安装,2025年9月底进行调试运行,目前已调试稳定。企业现已申请排污许可证。截止目前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期间产能为92%,符合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三阶段(本次验收)实际投资为6053.93万元,环保投资为376万元,占三阶段实际建设总投资额的6.21%。
(四)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主体工程: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工程新建厂房内生产5000t/a产品中的3800t/a对应生产规模的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更情况
按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发现,本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电解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熔盐电解废气经顶吸+侧吸收集系统收集后经废气输送管道输送至新建的废气处理系统,废气处理采用布袋除尘器+两级水洗塔+一级碱洗塔处理。
2、抛丸机废气
本项目抛丸工序新建4台抛丸机,分别配有布袋除尘器(4套,每台抛丸机配套1套),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根新建排气筒(18m,一般废气排口)外排。
(二)废水
一期三阶段(本次验收)废水为电解废气喷淋废水。依托现有204车间污水处理设施,204车间污水处理工段采用“混凝气浮”工艺(混凝+气浮+浓密+沉淀+澄清)对废水中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理后的上清液至204车间回用,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对各类产噪设备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有:①源强控制,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②消声治理,对各类气体动力噪声采用不同形式的消声器,消声效果不小于25dB(A);③隔声,本项目主要机械动力性噪声设备基本均位于车间内;④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使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电解渣、布袋收尘灰、更换废布袋、废机油及含有抹布、电解炉定期更换的废石墨阳极和废阴极。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电解渣、布袋收尘灰采用桶装暂存在金属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内,最终返回到稀土公司老厂区204车间稀土冶炼工段焙烧系统回用。
废机油及含油抹布由稀土公司统一收集后贮存于稀土公司高新区危险废物暂存库内,稀土公司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废布袋、电解炉阴、阳极,目前因项目运行时间较短,还未产生,产生后集中收集在金属车间库房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利用。其中废布袋需进行属性鉴定,完成鉴定之前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依托的风险应急设施为喷淋塔围堰,本项目喷淋塔内喷淋液最大存在量为8m3,围堰容积为28m3,因此围堰容积大于单个贮罐容积,围堰与罐体之间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围堰作有防渗漏、防腐蚀处理。危废暂存间地面采取了防渗措施,各类危废采用桶装。
企业已加强培训、加强管理,严格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操作、生产,认真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危险事故发生,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该公司的安全隐患可以得到控制,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新建车间电解废气经处理后,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0.7-27.0mg/m3,氟化物为3.28-4.36mg/m3;2#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范围为12.4-17.3mg/m3,氟化物为3.12-4.38mg/m3。均能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监测结果分析可知,抛丸车间内4个抛丸机废气经处理汇合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范围为11.6-15.4mg/m3,满足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最大值为0.489mg/m3,氟化物浓度最大值为0.0167mg/m3,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中表6规定的厂界无组织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氟化物 0.02mg/ Nm3)。
(二)废水
由监测结果,本项目废水进污水处理站前PH>1、CODcr日均值浓度范围为55~83mg/L、氨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101~0.272mg/L、氟化物日均值浓度范围为5240~5590mg/L。pH、CODcr、氨氮、氟化物日均值浓度均满足厂区204厂房污水处理站进水标准。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5dB、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4dB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阶段对环境空气、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本次在老厂区中心位置和办公区西侧各布设一个点,从监测数据可见氟化物、TSP质量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地下水水质除氨氮、硝酸盐、总硬度、氟化物、锰、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硫酸盐外,其他因子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地下水中超标的溶解性固体、和总硬度等常量成分以及锰、氟化物等环评阶段已显示超标。地下水中超标的氨氮、溶解性固体、和总硬度、硫酸盐等常量成分以及锰、氟化物微量元素均反映了该类水形成的环境背景条件,是气候干旱、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滞缓、地下水富水性贫乏等条件的反映,也是以溶滤溶解作用为主的水化学类型的反映。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环境空气、土壤质量满足质量标准及功能区划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组同意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2000吨/年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生产线项目(一期三阶段3800吨/年)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及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公 示 期:2025年12月08日-2026年01月05日
建设单位:甘肃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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