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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盐锅峡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2-09-05 | 915 次浏览 | 分享到:

永靖县盐锅峡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2年9月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组织召开了《永靖县盐锅峡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邀请的3位专家和工程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永靖县盐锅峡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永靖县盐锅峡加油站迁建项目为迁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盐锅峡镇下栓村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加油站储油罐、加油系统),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1220日原永靖县环保局下发《关于永靖县盐锅峡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评字[2018]23号。项目于20202月开始建设,202112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营。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4.5万元,占总投资7.8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储油罐在加油、卸油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油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以及壁挂炉燃气废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及流动人员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32m3/d;项目运营期站房设有水厕,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拉运,项目运营期无外排废水。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污染主要为加油站设备噪声及进出站内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本项目已对加油机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和油罐清理产生废油渣、设备维护保养产生含油废棉布。其中职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合理处置;废棉布、废油渣已委托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清罐后带走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80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4.0mg/m³项目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2、噪声:监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侧、南侧、北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 昼间:60dBA),夜间:50dBA)限值要求,西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区昼间:70dBA),夜间:55dBA)限值要求。

3、废水:废水只有生活污水产生,站房新建了一座水厕,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拉运,故无生活污水外排。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油罐检修清理产生废油渣、设备维护保养产生含油废棉布及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废棉布、废油渣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统一委托河南省防腐保温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本项目站区设有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本项目敏感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54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2.0mg/m3。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站房新建了一座水厕,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拉运,故无生活污水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清罐废油渣、含油废棉布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加强对储油罐维护管理,确保对地下水不产生影响。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过程定期到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完善转移联单制度,做好环保台账记录。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进行地下水水质各因子监测。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需完善内容

完善编制依据和标准,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相关内容调查,明确分区防渗是否满足相关要求。核实实际环保投资。完善相关附件。

 

    公示期:202295-1010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联系人:马科长                                       

    电话:13993002052    

    附件1:验收意见  

    附件2: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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