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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立方米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年7月9日,会宁县鸿翔保温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5万立方米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年产1.5万立方米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年产1.5万立方米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白银市会宁县柴家门镇柴家门村。建设内容包括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一条,生产加工厂房、综合仓库、办公用房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会宁县鸿翔保温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7年7月10日原会宁县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年产1.5万立方米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会环审发[2017]14号)。项目于2017年7月底开工建设,2019年5月进行试运行。项目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96.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万元,占总投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硅质改性聚苯板生产线废气产生主要为阻燃剂、固化剂投料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及柴油叉车、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均属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设有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成分较为简单,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三)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搅拌机、入料机、传动机、渗透机等设备噪声及叉车等交通运输噪声。本项目已对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生产加工厂房内,可裁剪的裁剪为其他规格的产品,不可裁剪及边角料定期外卖到相关单位回收资源再利用。厂区设置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会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污染物排放情况
1、环境空气:由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周界外浓度最大值0.756mg/m3,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项目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厂界西侧、南侧、北侧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4.9dB(A)、夜间:44.5dB(A),厂界东侧最大值为昼间:60.3dB(A)、夜间49.7dB(A),厂界西侧、南侧、北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厂界东侧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项目运营期站房设有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洗漱废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暂存于生产加工厂房内,可裁剪的裁剪为其他规格的产品,不可裁剪及边角料定期外卖到相关单位回收资源再利用。厂区设置垃圾收集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运往会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妥善处理。
(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项目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小;厂界南侧、西侧及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东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运营期站房设有旱厕,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是职工洗漱废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运营期无组织粉尘防治,确保厂界达标。加强项目运营期环境管理,细化完善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档案,落实企业主体环保责任。
公示期:2021年12月6日-12月31日
建设单位:会宁县鸿翔保温建材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18152185649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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