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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6-25 | 484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21年6月19日,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单位有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有限公司邀请的3位专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于2014829日取得白银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市环审[2014]20号),允许该项目的建设。

本项目建筑面积69600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穿管作业厂房、挤出厂房、浇注厂房),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等),公用工程(给水、排水、供热、供电),以及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1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名称

 

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厂房

1层,建筑面积为69600m24栋标准化车间。主要为穿管作业厂房,设备为聚乙烯外护管挤出机、自动穿管机;高压注料厂房,设备为聚氨酯浇注机(常压);常压注料厂房,设备为聚氨酯浇注机(常压)及抛丸除锈厂房,设备为抛丸除锈机组。4栋厂房是进行项目生产的主要场所。

实际建设4栋厂房,其中两栋作为生产厂房,另外两栋作为预备厂房

库房及原材料堆放场

1层,建筑面积为4320m2,主要用于存放原料聚氨酯发泡剂储存于密封的塑料内、工艺钢管、聚乙烯外护管及产品等

与环评一致

辅助工程

办公楼

主要进行公司办公业务,内设各类办公室,会议室等。

与环评一致

职工宿舍

只要为公司职工生活、休息场所。

与环评一致

餐厅

主要设食堂及职工用餐使用。

与环评一致

环保工程

抛丸除锈粉尘

布袋除尘器一套

与环评一致

浇筑废气

轴流风机通风

与环评一致

食堂油烟

设置油烟净化器及专用烟道

与环评一致

生活污水

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站

实际采用化粪池(10m3)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风险防范

设置300m3事故应急池及原料周边环形地沟

实际分设3100m3的事故应急池于厂区内,车间内设置了环形地沟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白银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关于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市环审[2014]20号),允许该项目的建设。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5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对项目整体进行验收。

二、 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现场调查,对比本项目环评、批复(市环审[2014]20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及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内容,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抛丸除锈粉尘

抛丸除锈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聚氨酯发泡产生的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

发泡的料液开始注入拥扎和组装好的作钢管和聚乙烯外护管之间的空隙,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夹带极少量的非甲烷总烃度气逸出,本次环评要求对该部分少最的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废气应通过轴流风机加强房内通风,减少车间内空气环境的影响。对周边的环境影响不大。

③油烟

项目食堂在灶头上方必须安装油烟净化器,其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不得低于60%,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经土建竖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因此,非甲烷总烃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因此废水对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源为抛丸机、电机等,噪声源为65- 85dB (A)之间,经采用设备选型、基础减霞、建筑隔音等措施后,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812318 200)03类区标准要求。

5)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年产生各类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抛丸过程产生的铁锈及布袋除尘灰全部回收,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在工作钢管和聚乙烯外护管空隙中浇注过程产生少量的聚氨酯硬泡边角料,由企业进行收集后重新回用于聚氨酯的发泡。原料黑白料采用塑料桶包装,使用后产生的包装桶进行回收后暂存,定期由车辆拉运至原料生产企业重新利用,少量废包装桶破损不可回收利用。送周边废品回收站外售处置。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生产使用的白料----聚醚多元醇采用的是小桶的塑料包装储存,为了防止发生泄漏事故,聚醚多元醇泄漏进入地下水和地表水体污染水环境。本次评价要求在原料库房外设置环形地沟,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泄漏物料及清洗污水可经环形地沟收集,收集后的事故污水进入设置的3100m3的事故污水收集池内,不得直接排放。

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这些措施只要切实落实和严格执行,能有效地降低风险。建设方如果能从降低环境风险的角度加强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的培养,则可使工程环境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从环境风险上讲是可行的。

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环境风险对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勘和实测表明,抛丸除锈机布袋除尘器废气排气筒出口标态风量为25242624Nm3/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5kg/h;因此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的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抛丸除锈机布袋除尘器进口废气排气筒进口最大浓度为169mg/m³,处理效率为91.95%

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检测油烟检测最大值为0.672 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⑴废气

由检测结果可知,抛丸除锈机布袋除尘器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的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限值要求。抛丸除锈机布袋除尘器进口废气排气筒进口最大浓度为169mg/m³,处理效率为91.95%。油烟净化器排放口检测油烟检测最大值为0.672 mg/m³,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浓度最大值为0.556mg/m3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颗粒物1.0mg/m³。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54 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非甲烷总烃4.0mg/m³

项目废气可以达标排放。

⑵废水

pH值范围为8.11~8.51CODcr最大值为198mg/LBOD5最大值为88.3mg/LSS最大值为130mg/L、氨氮最大值为23.3mg/L、总磷最大值为1.38mg/L、总氮最大值为47.4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最大值为0.45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最大值为0.307mg/L。所测项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⑶噪声

由噪声监测结果分析可知,项目厂区昼间最大值为56.7dB(A),夜间最大值为47.1dB(A),厂界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5)固废

项目年产生各类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抛丸过程产生的铁锈及布袋除尘灰全部回收,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在工作钢管和聚乙烯外护管空隙中浇注过程产生少量的聚氨酯硬泡边角料,由企业进行收集后重新回用于聚氨酯的发泡。原料黑白料采用塑料桶包装,使用后产生的包装桶进行回收后暂存,定期由车辆拉运至原料生产企业重新利用,少量废包装桶破损不可回收利用。送周边废品回收站外售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勘调查结果,本项目废气排放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各类固废均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因此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现场踏勘及实际验收检测,企业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施工期和运行期对周围环境未出现环境污染事件。

目前,本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基本有效,已达到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建议通过甘肃盛隆管道保温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米保温管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严格进行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完善固废日常管理,确保合理处理处置。

(2)完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及标识标志设置。

 

 

    公示日期2021年6月25日-7月26日

     联系人:王印如

    电话:15213917969

附件: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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