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7年12月20日,临洮县兴茂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项目场验收会。验收组由工程建设单位(临洮县兴茂食品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及验收调查单位(甘肃华谱科技检测有限公司)及专家组成。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评审会上临洮县兴茂食品有限公司对项目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试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甘肃华谱科技监测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和最终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临洮县中铺镇南家村。2014年10月,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项目》,并由临洮县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10月8日批复,文见《关于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临环评表[2014]15号)。2014年10月本工程开工建设,2015年3月工程建设全面完成。
二、变更情况说明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见验收调查报告中表6,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不属于重大变更,因此可以进入验收程序。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甘肃华谱科技监测有限公司出具的《年产3000吨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甘肃华谱测字【2017】513号))结果表明:
(一)废水
该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以后,和生产废水一起进入厂区自建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废水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临洮经济开发区中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排入临洮经济开发区中铺工业园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运行期无组织废气污染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标准要求;有组织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中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时的浓度限值要求:标准浓度值为120 mg/m3,排放速率为0.125 kg/h。
(三)噪声
由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瓜子筛选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原料,旋风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不合格原料送往中铺镇饲料加工企业作为原料使用,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和生活垃圾,送往中铺镇垃圾收集点,污泥定期淸掏,清运堆肥。
四、意见和建议
1、天然气管道覆盖到项目区后,应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冬季采暖及蒸煮工序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五、结论
验收组认为,临洮县兴茂食品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体和环保管理制度,项目应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生态保护措施,确保“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在项目完成以上整改内容后,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日期:2017年12月20日-2018年1月20日
建设单位:临洮县兴茂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正栋
联系电话:1399965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