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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及检验中心 装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4-25 | 529 次浏览 | 分享到:

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及检验中心

装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423日,会宁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召开了《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及检验中心装修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验收报告检测、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邀请的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及检验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备案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及检验中心装修工程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会宁县会师镇长征中路。工程实际建设内容: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缺氧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排放池、综合机房等;检验中心装修工程包括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装修、检验科装修和PCR检查室的装修等,主要是设置玻璃隔断,安装工作台和检测仪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本项目于2018115原会宁县环境保护局《关于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污水处理站及检验中心装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会环保发〔2018155项目于201812月开工建设,202012月进行试运行。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87.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万元,占总投资的55.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排放设施主要是化粪池及格栅、接触氧化池、调节池等,均属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污水处理站用于收纳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所有污水。污水处理站采用“A/O+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对会宁县妇幼保健院所有废水进行处理。

(三)噪声

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污染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设备噪声,本项目已对设备进行了基础减震和隔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建设单位对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栅渣、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由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甲烷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pHSSCODcrBOD5、氨氮总余氯、粪大肠菌群等浓度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制要求。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东南侧、西北侧、东北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相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后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车运往处置。

(二)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敏感点处无组织氨、硫化氢、氯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浓度限值。项目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污水处理站出口废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限制要求,处理后的污水排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会宁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地表水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氯气、臭气浓度、甲烷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医疗机构》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确保废水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完善标识牌等内容。完善固体废物管理。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细化项目建设内容变化情况。补充医院运行期间实际原辅材料消耗情况。核实噪声执行标准,完善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内容。细化项目污水收集范围,完善污水处理站运行负荷和运行效果调查。

2、完善医疗废水处理站污泥产生情况、处理措施和去向调查。完善相关图件、附件,补充完善各环保措施照片。

公示期:2021425-524

建设单位:会宁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贾继昌

联系电话:0943-3221191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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