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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 建设项目(1#-4#商业楼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4-09 | 54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

建设项目(1#-4#商业楼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43日,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建设项目(1#-4#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洮县洮阳镇,东邻椒山中学,南椒山路,西邻文峰北路,北邻项目5#(酒店)

项目规模:1#-4#商业建筑,占地面积为9106.34m2,总建筑面积31404.87m2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本验收1#-4#商业楼总占地面积为9106.34m2,总建筑面积31404.87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为30629.87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商业楼地上三层,2#-4#商业楼地上4层,2#地下一层;地下总建筑面积为775m25#级裙房~9#号楼,不属于本次验收范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8月由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814临洮县环保局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179月商业楼开工,202010月竣工。202012月开始运行,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稳定,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32000万元,环保概算投资:417万元,占工程预算总投资的1.33%。本次验收(阶段性)商业楼总投资:3404.54万元,环保概算投资:113.2万元,占工程预算总投资的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建设项目1#2#3#4#、商业楼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与本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发生1项变化。

1)环评中项目1#-4#商业楼,总建筑面积29976m2;据调查,实际建设中1#-4#商业楼,占地面积为9106.34m2,总建筑面积31404.87m2

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商业区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采取有组织管网排水系统和地面排水相结合。商业区建成后废水主要为餐饮用水,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CODcrBOD5、氨氮。餐饮废水经入驻餐饮业自建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汇入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

项目运营后噪声污染主要为车辆噪声、风机、水泵噪声及商铺活动生活噪声,污染源噪声级一般在65~90dBA)。项目经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以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废气

项目一期为商铺,污染源主要是餐饮业油烟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期未设停车位。

天然气燃烧废气

本项目餐饮业使用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燃料,主要成分为甲烷,燃烧后主要生成二氧化碳和水,SO2 NOX和烟尘等污染物产生量很少,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油烟废气

根据实际现场调查,目前入驻一家餐饮业,燃气灶排烟和烹饪时产生的高温油脂烟气,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排放。

餐饮油烟净化器不具备开孔检测条件,类比其他企业检测数据,餐饮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和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油烟废气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4 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调查,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商业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外售或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同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由环卫部门清运送至临洮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监测期间pH介于6.5--9.5之间,COD最大浓度为460mg/LBOD5最大浓度为205mg/LSS最大浓度为166mg/L、氨氮最大浓度为43.5mg/L、动植物油54.1mg/L

由此可知,餐饮废水经隔油器后同物业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pH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符合环评要求。

2、噪声

本次验收共布设噪声监测点位4个,分别位于厂界四周,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由监测结果可知,商业楼西、南侧噪声值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东、北侧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建设项目(1#-4#商业楼)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对废水、废气和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酒店建设项目(1#-4#商业楼)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公示期:2021.4.9-2021.5.8
     
建设单位:甘肃经纬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总 15095492008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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