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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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中间相沥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21年3月6日,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厂区主持召开了“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中间相沥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本次验收会由建设单位—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及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甘肃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3人组成验收小组。
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并核查了本项目主体工程、环保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评审会上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对项目阶段性验收工程建设背景、主要生产工艺、建设过程、资金投入、生产等情况进行了介绍,重点对企业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环保设施设备的投入、环保制度体系建设、环保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了介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治理措施及最终监测情况进行了报告,验收组进行了充分沟通,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形成了验收组意见。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中间相沥青项目位于酒泉循环经济产业园(玉门建材化工工业区)内,至本次验收阶段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5万吨/年沥青熔化装置及15万吨煤焦油加工装置中的煤焦油蒸馏单元、中间相沥青单元中的中温改质沥青装置、精萘加工单元中的工业萘加工装置,环评阶段拟建的中间相沥青装置、精萘加工装置、粗蒽加工装置现阶段受资金因素影响暂未实施。
本次验收针对已建成工程做阶段性竣工环保验收。
该工程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投入运行。目前各处理设备运转正常。本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89万元,占总投资的4.5%。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编制工作。通过资料核查和现场勘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验收监测报告。
二、变更情况说明
因此本次验收阶段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建设性质:新建,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建设性质一致;
产品方案变动情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拟生产中间相沥青2.5万吨/年、精萘1.5万吨/年、混合蒽油38875吨/年、粗蒽3300吨/年,本次验收阶段中间相沥青装置、精萘建工装置、粗蒽加工装置暂未建成,本次验收阶段产品方案不含中间相沥青、精萘产品。
生产规模变动情况:本次验收阶段年加工煤焦油15万吨、融化沥青5万吨,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一致。
生产工艺变动情况:本次验收工程中包含的煤焦油蒸馏装置、改质沥青装置、工业萘装置生产工艺流程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一致,仅煤焦油蒸馏单元增加1台管式炉。
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至本次验收阶段,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管式炉、导热油炉及原料、产品储罐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阶段要求相比,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中将蒸馏单元、改质沥青单元、工业萘单元管式炉单独设置的4根排气筒合并为1根;
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要求,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1座,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与循环水系统补充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至本次验收阶段,项目未新建污水处理站,厂区内设置一座1000m3的废水储罐,经约400米废水输送管线将生产废水泵送浩海焦化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于浩海焦化生产线,该方案于2020年3月委托:酒泉成蹊环保管家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污水依托处理可行性报告》,并报送审批部门。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③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阶段要求设置1座50m2的危废库房,并采取相应的防风、防雨、防渗措施,对煤焦油储槽、沥青融化器底部产生的残渣进行收集,并外委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至本次验收阶段,项目已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危废库房的建设,与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一致。
④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要求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落实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其中事故池、原料、产品罐区采用基础层+2mm土工膜+垫层+P6抗渗混凝土防渗处理,装置区等一般污染防治区采用P6抗渗混凝土进行处理。
⑤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对装置区、罐区设置围堰,厂区内设置1500m3事故池一座等风险防控措施,项目按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发[2015]5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本项目阶段性验收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基本一致,不存在工程建设重大变化情况,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原料煤焦油储罐、产品轻油、酚油等储罐无组织废气经管道收集后引至二级洗油洗涤系统处理;管式炉烟气经1根30米排气筒排放;沥青融化装置进料口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沥青融化单元导热油炉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沥青融化器、沥青储罐废气经二级洗油洗涤系统处理后引至管式炉焚烧处置。
(二)废水
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送酒泉市浩海煤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园区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原料储罐沉渣、沥青融化器底部产生的沉淀杂质,以上固废属于危险废物,厂区内建设有危废库房一座,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厂区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
该项目采取的降噪措施为:项目主要对产噪设备尽量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震、通风口安装气流消声器消声、隔音罩隔音等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中间相沥青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
1.废水
项目现阶段生产废水委托酒泉市浩海煤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回用与浩海煤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项目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现状用于厂区内部绿化,待园区污水处理厂投用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二级洗油洗涤系统、管式炉烟气、沥青破碎除尘系统、导热油炉排气筒等有组织废气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要求,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根据验收阶段监测结果,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75吨/年、颗粒物排放量为1.2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2.56吨/年,污染物排放量满足排污许可排污量。
3.厂界噪声
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本次验收阶段,企业暂未产生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库房现状已建成。厂区内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五、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5万吨/年中间相沥青项目(阶段性)按照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落实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本次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各类固废的收集与处置工作,并做好台账记录;应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继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
公 示 期:2021年3月10日-2021年4月8日
建设单位:甘肃金利通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部长
联系电话:1889336888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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