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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1-01-22 | 643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116日,甘肃神州伟业货架制造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商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验收检测单位),特邀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验收组根据《商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定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租用金荣活塞环有限公司总建筑面积5400平方米,在2#厂房内建设商用货架生产线一条,以带钢、钢板等为主要原料生产各类商用货架3000/年。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 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

类别

名称

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内容

生产

规模

商用货架生产线

商用货架生产线1

与环评一致

主体

工程

生产车间

租用2#厂房(1F),租用面积为2400m2,主要用于各种商用货架生产,其中包括原材料及成品临时堆放区。

与环评一致

辅助

工程

原料和成品库

租用1#厂房(1F)其中1600m2,主要用于储存原材料及成品。

与环评一致

办公楼

租用办公楼(4F)其中两层,租用面积约1200m2,主要用于办公生活。

与环评一致

公用

工程

供水

依托厂区现有自来水管网。

与环评一致

排水

依托项目厂区排水系统,厂区采用雨污分流系统。厂区内办公楼等卫生间排出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统一汇总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市区污水处理厂。

与环评一致

供电

依托厂区现有供电。

与环评一致

供暖

采用电采暖。

与环评一致

环保

工程

废气治理

焊接烟尘:设置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收尘器,车间安装4台换气扇加强通风

项目焊接烟尘实际设2套移动式焊接烟尘收尘器,车间安装4台换气扇加强通风。

喷塑粉尘:2个喷箱各设置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然后汇总进入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空。

项目喷塑粉尘实际设3个喷箱,喷箱各设置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然后汇总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空。为方便在商用设备产品上喷塑不同颜色及节约塑粉,喷箱数量增加1台,3台喷箱根据客户需求颜色交替运行,喷塑工序运行时间及产品规模未发生变化。

环评批复:2台天然气热风炉废气通过28m高排气筒直接排空。

项目厂区内天然气管道未接入,项目实际设2台生物质热风炉分别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2根)排气筒排空。

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器+15m排气筒

项目烘干固化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初效净化+臭氧净化+光氧催化吸收+15m高排气筒

食堂油烟:集气罩+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

与环评一致

废水治理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生活废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市区污水处理厂。

项目实际产生的餐饮废水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厂区原有120m3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市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消声处理、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

与环评一致

固废治理

金属边角料、金属屑:设置1个金属废料收集桶收集后回收处置。

与环评一致

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与环评一致

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有杂质部分回收至厂家。

项目喷塑除尘过程中一次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二次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收至厂家。

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1座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钢桶、防渗措施,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与环评一致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与环评一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4月建设单位委托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8510日取得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环保安监局关于《商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安开环评表[2018]5号。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已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码为91621102MA725RQ08J001W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占总投资的2.3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商用设备制造建设项目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核查,项目存在的主要变动情况见表2

2   项目变更情况一览表

序号

项目

环评/批复阶段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1

性质

新建

新建

未变动

2

规模

各类商用货架3000t/a

各类商用货架3000t/a

未变动

3

地点

定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定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

未变动

4

工艺

用货架主要工艺包括剪板、切管、折弯,焊接,静电喷塑,烘干固化检验,成品出售工序。烘干固化用热风炉热风进行烘干,热风炉燃料采用天然气。

用货架主要工艺包括剪板、切管、折弯,焊接,静电喷塑,烘干固化检验,成品出售工序。烘干固化用热风炉热风进行烘干,热风炉燃料采用生物质颗粒。

因厂区未接入天然气,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

5

环保工程

废气

治理

措施

焊接烟尘:设置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收尘器,车间安装4台换气扇加强通风

项目焊接烟尘设置2套移动式焊接烟尘收尘器,车间安装4台换气扇加强通风。

为提高收尘效率,增加1套移动式焊接烟尘收尘器一套

喷塑粉尘:2个喷箱各设置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然后汇总进入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空。

经现场踏勘,项目设3个喷箱,3个喷箱各设置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然后汇总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15m排气筒排空。

为方便在设备上喷塑不同颜色及节约塑粉,喷箱数量增加1台,3台喷箱根据客户需求颜色交替运行,喷塑工序运行时间及产品规模未发生变化。

热风炉废气:2台天然气热风炉废气通过28m高排气筒直接排空。

项目设2台生物质热风炉分别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5m2根)排气筒排空。

因厂区未接入天然气,热风炉燃料及废气治理措施发生变化

烘干固化有机废气:光氧催化废气处理器+15m排气筒

烘干固化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初效净化+臭氧净化+光氧催化吸收+15m高排气筒

实际为三级处理,提高了非甲烷总烃处理效率

食堂油烟:集气罩+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

食堂油烟:集气罩+净化效率大于60%的油烟净化器

未变动

废水

治理

措施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生活废水经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市区污水处理厂。

经现场踏勘,项目产生的餐饮废水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废水经厂区原有120m3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新市区污水处理厂。

根据实际情况,餐饮废水隔油用油水分离器,满足除油效果

噪声

治理

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消声处理、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消声处理、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

未变动

固废

治理

措施

金属边角料、金属屑:设置1个金属废料收集桶收集后回收处置。

金属边角料、金属屑:设置1个金属废料收集桶收集后回收处置。

未变动

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未变动

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有杂质部分回收至厂家。

项目喷塑除尘过程中一次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二次滤芯除尘器除尘灰回收至厂家,与环评基本一致。

未变动

废润滑油及废包装桶:1座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钢桶、防渗措施,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分别暂存于钢桶,共2个暂存钢桶

根据实际情况,润滑油和废包装桶分别暂存于钢桶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未变动

变更合理性分析

参考《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文件,结合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发现,各变更情况不包含在其重大变动清单中,即不属于重大变更。本次验收过程,就各变更工程、措施及运行方式变更可行性论述如下:

生产工艺

  项目热风炉燃料发生变化,实际燃料为生物质。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为重大变动,本项目热风炉生产工艺变化分析见表3

3 热风炉生产工艺变化分析表

序号

变化情况

是否为重大变更

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1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

本项目环评/批复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

2

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位于环境质量达标区且相应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3

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无生产废水产生,不排放第一类污染物

4

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本项目环评批复废气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颗粒物:1.113t/aSO2:1.0t/a,非甲烷总烃:1.733kg/aNOX:0.184t/a;实际废气总量为颗粒物:0.411t/aSO2 :0.01t/aNOX:0.154t/a,非甲烷总烃:0.84kg/a;实际污染物与环评批复总量比较:颗粒物减少0.702t/aSO2减少0.99t/aNOX减少0.03t/a,非甲烷总烃减少0.893kg/a,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

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热风炉燃料发生变化,但不属于重大变更。

本项目根据客户需求生产不同颜色的商品货架,为方便在商用设备表面喷塑不同颜色及节约塑粉,喷箱数量增加1台,3台喷箱根据客户需求颜色交替运行,喷塑工序运行时间、产品规模、污染物种类及污染物排放量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因此,本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喷塑粉尘、热风炉废气、烘干固化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等。

①焊接烟尘

本项目运营期焊接工序均在车间内进行,在焊接工序设置2台移动式收尘器,并且车间通过4台换气扇加强通风以后,焊接烟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空。

②喷塑废气

项目喷塑工序产生的粉尘在3个喷箱各设置一套滤芯除尘器除尘,然后汇总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热风炉废气

项目2台生物质热风炉废气分别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④烘干固化有机废气

项目烘干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⑤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进行隔声、降噪和减震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金属边角料、金属屑、电线头,分类收集后,出售给相关回收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喷塑粉尘除尘灰回用于生产;职工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处置。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械润滑油及其废包装桶,设1座危废暂存间,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经现场实地调查和实测表明,项目喷塑粉尘经滤芯除尘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2台生物质热风炉废气分别设置1套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颗粒物除尘效率为99%,颗粒物SO2NOX可达标排放;烘干固化有机废气经光氧催化装置处理,处理效率为90%,满足处理效率指标,有机废物满足达标排放;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可达标排放。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园区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喷塑废气

本项目喷塑工序产生颗粒物。经监测分析,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374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生物质热风炉废气

本项目设2台生物质热风炉,产生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NOX经监测分析,1#热风炉排放颗粒物折算浓度最大值为28.5mg/m3SO2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9mg/m3NOX最大浓度为276mg/m32#热风炉排放颗粒物最大浓度为25.7mg/m3SO2折算浓度最大值为18mg/m3NOX最大浓度为281mg/m3,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校核标准《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⑶烘干固化有机废气

项目烘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监测分析,烘干固化光氧催化装置进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9.8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8kg/h,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08kg/h,出口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

经监测分析,项目食堂油烟最大值为0.90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

经监测,化粪池出口pH值范围为7.888.19COD最大值为256mg/LBOD5最大值为115mg/LSS最大值为97mg/L、氨氮最大值为40.8mg/L、动植物油最大值2.1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厂区昼间最大值为58.2dBA),夜间最大值为47.2dBA),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喷塑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生物质热风炉废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同时满足校核标准《甘肃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烘干固化有机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食堂油烟满足《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废气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隔油后与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园区管网,化粪池处理后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细化废气收集措施的有效性调查;

2)完善环境风险管理调查;

3)细化危废处置措施调查。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

(2)加强固废的日常管理。

公示期:2021122日—2021223

建设单位:甘肃神州伟业货架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志高

联系电话:18893186055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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