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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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11月07日,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煤电公司本部会议室主持召开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单位有: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王家山煤矿(项目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单位)、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环评单位)等,项目验收组由行业专家及以上单位相关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位于白银市平川区王家山,属王家山煤矿骨干矿井,井田面积6.2123km2,开采深度为+1780m~+850m。1983年9月四号井移交生产,设计生产能力0.30Mt/a,采用片盘斜井开拓方式、走向长臂综采放顶煤采煤法;1997年核定生产能力0.35Mt/a;1998年1月,王家山煤矿三号井部分资源量并入四号井,设计生产能力变更为0.45Mt/a;2002年王家山煤矿五号井资源量并入四号井(原五号井风井作为四号井西回风井,原五号井主井废弃、副井作为四号井辅助提升井);2004年矿井对地面生产系统进行改造,新增选煤厂1座;2003年该矿井核定生产能力0.6Mt/a;2009年经技术改造生产能力提升至0.90Mt/a;2010年四号井对主、副井进行深部延伸,从+1360m水平延至+1105m,矿井深部开拓方式为斜井及暗斜井开拓方式;后期经过产能合并矿井产能增加至2.40M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站、废气治理设施和固废贮存设施等)组成。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1975年原煤炭部以((75)煤设字第64号文)对该项目所属王家山煤矿设计方案进行了批复,王家山煤矿四号井于1983年9月移交生产,并于2002年和2010年进行了技术改造。2014年10月,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兰州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 ,于2015年9月29日取得了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该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件(甘环审发〔2015〕69号)。2019年12月,建设单位申领了国家版的排污许可证(网上申报),证书编号:916200000606437968001V。
2009年10月委托黄河水利委员会西峰水土保持科学实验站编制完成了《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2009年11月24日获得《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关于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甘水利水保发【2009】144号)。
(3)投资情况
本项目验收阶段项目实际投资4065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12.02万元,占总投资的11.6%。
(4)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补做)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中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及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现场核查,本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主要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但生产规模增加;主要污染治理措施符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要求,其中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较环评阶段进行了完善。本项目验收阶段工程建设内容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内容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王家山煤矿主矿井四号井建设规模由环评阶段的1.95Mt/a变动为2.40Mt/a(240万吨/年)。
(2)储煤场数量发生变化,由环评阶段的4座储煤场变为现状仅保留2#末煤场和4#块煤场,1#、3#煤场停用,并对弃用煤场做了覆土压实后期逐步进行生态恢复。
(3)项目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统一通过“三供一业移交”交由白银市平川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统一管理,单独验收,不再属于本项目验收范围。
(4)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较环评阶段完成整改措施建设;废水污染治理设施中配套的事故应急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容积增加。
(5)项目现有选煤厂停用,后期新建洗选煤厂,环评中提出的选煤厂配套建设的容积2800m3事故池及截排水沟未建。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要求以及《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环评〔2018]6号)中有关重大变动的规定判定,本次验收工程内容不存在重大变动(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能力增加约23%,小于《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规定的“设计生产能力增加30%及以上”),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检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企业已基本落实。
验收检测结果表明:
(一)废气
项目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1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无组织排放:项目厂界(含储煤场、煤矸石堆场)四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最大值浓度为0.644mg/m3,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监控点与参考点浓度差值1.0mg/m3)要求。
(二)废水
项目矿井水处理设施出口水质中各污染物检测浓度达到《煤炭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2中的新建(扩、改)标准中排放要求。
(三)噪声
项目矿井工业场地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项目北侧敏感点(王家山煤矿生活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项目产生的煤矸石部分用于采空区回填,部分堆存于煤矸石堆场;燃煤炉渣暂存于储煤场空值区域,定期外售给当地砖厂;生活垃集中收集后,由协议处置单位平川区长征广宇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定期清运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矿井水处理站煤泥压滤后与末煤一同外售;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供应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运至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统一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各固废处理措施均能满足环评阶段要求。
(五)总量
根据本次验收检测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对比分析,项目在验收阶段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满足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甘环审发【2015】69号)总量指标,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项目排污许可证中的废气污染物许可总量(证书编号:916200000606437968001V),且项目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小于《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2的规定的限值要求,建设单位后续对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过程中将对矿井水处理站外排废水申请废水污染物许可量。
四、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验收组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四号井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 示 期:2021年1月14日-2021年2月14日
建设单位: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王家山煤矿
联 系 人:豆主任
联系电话:09436657607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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