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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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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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9月21日,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根据《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单位: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兰州市皋兰县黑石川镇黑石村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本次验收项目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1台4组总容量12500KVA 艾奇逊电阻炉(即艾奇逊石墨化炉)进行改造,生产高纯石墨增碳剂。包括主体工程,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具体工程内容见表1。
表1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
名称 |
环评报告及批复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与环评相符性 |
|
主体工程 |
石墨化生产线 |
新建 1座封闭车间,车间规格为 120m(长)×60m(宽)×15m(高),车间内改建 4台石墨化炉生产石墨增碳剂,原料为煅后石油焦、无烟煤,主要设备包括 4台艾奇逊石墨化炉,1台变压器功率为 12500KVA,1台龙门起重机等 |
经现场踏勘,为了安全起见,企业未建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彩钢棚,四周通风。车间规格为 120m(长)×60m(宽)×15m(高),车间内改建 4台石墨化炉,生产石墨增碳剂,原料为煅后石油焦、无烟煤,主要设备包括 4台艾奇逊石墨化炉,1台变压器,功率12500KVA,1台龙门起重机 |
新建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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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碳剂加工线 |
项目依托现有碳化硅加工车间,车间规格为 40m(长)×20m(宽)×15m(高),对石墨化增碳剂进行破碎,破碎机 2台 振动筛 2台。根据用户需求将石墨化增碳剂加工成 0-15mm 不同粒度规格产品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生产工艺去除了破碎工序,目前厂区内无石墨化增碳剂破碎车间,配套设备也未安装 |
依托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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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 运 工 程 |
原料储存场 |
三面封闭式堆棚,地面全部硬化 ①石英砂及无烟煤堆场,30m(长)×10m(宽)×10m(高) ②煅后石油焦堆棚,20m(长)×20m(宽)×10m(高); |
项目原料采用半封闭式堆棚,地面已硬化,石英砂及无烟煤堆场,30m(长)×10m(宽)×10m(高) ②煅后石油焦堆棚,20m(长)×20m(宽)×10m(高) |
改造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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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库 |
彩钢房成品库 1 间,用于堆存成品增碳剂,与增碳剂加工车间为同一车间 |
彩钢房成品库 1 间,用于堆存成品增碳剂,目前厂区内无增碳剂加工工序 |
改造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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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钢房成品库 1 间,用于堆存副产品碳化硅 |
彩钢房成品库 1 间,用于堆存副产品碳化硅 |
改造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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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工程 |
管理设施 |
综合办公室、会议室、班组工作室、控制室及磅房等 |
综合办公室、会议室、班组工作室、控制室及磅房等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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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设施 |
食堂及宿舍等 |
食堂已停用,员工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
依托现有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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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水 |
项目运营期用水由黑石川镇供水管网供给 |
项目运营期用水由黑石川镇供水管网供给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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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 |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 |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区采用旱厕,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部分排入旱厕 |
新建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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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
皋兰县黑石川镇变电所供给,厂区设置一座 40m2 配电室,年耗电量为 3540万 kWh |
皋兰县黑石川镇变电所供给,厂区设置一座 40m2 配电室,年耗电量为 3540万 kWh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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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 |
厂区办公区冬季拟采用电暖供暖,车间不供暖 |
厂区办公区冬季采用电暖供暖,车间不供暖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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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 |
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 |
通风应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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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废气治理 |
原料堆存 |
对现有露天原料堆场加堆棚,设置洒水喷雾设施 |
经现场踏勘,项目原料堆场采用半封闭堆棚,并设置软管喷淋设施。 |
改造 |
与环评一致 |
冶炼炉废气 |
采用封闭车间、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效率 95%),经电捕烟气净化装置(沥青烟去除效 率 90%)+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颗粒物去除效率 99.8%)+活性炭吸附塔(苯并芘去除效率 90%)+ 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 90%,NOx 去除效率 20%)处理后由 28m排气筒达标外排 |
经现场踏勘,为了安全起见,企业未建封闭生产车间,车间顶部设置彩钢棚,四周通风。设备顶部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电捕烟气净化装置+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 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由 28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废气中各污染源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各污染物去除效率符合环评要求。 |
改造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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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破碎 |
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 20m排气筒达标外排 |
经现场踏勘,项目生产工艺未建破碎工序,配套废气治理措施也未建设 |
依托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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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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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废水:脱硫塔循环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6×30m3 循环沉淀池冷却循环水:经沉淀后回用,2×50m3 循环冷却池 |
生产废水:脱硫塔循环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6×30m3 循环沉淀池冷却循环水:经沉淀后回用,2×50m3 循环冷却池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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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 |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区采用旱厕,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部分排入旱厕,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 |
新建 |
不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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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生产固废 |
清炉固废作隔热辅料回用;袋式除尘灰作原料回用;破碎车 间除尘灰袋装收集,作为产品外售;废耐火材料做路基材料 外售;脱硫渣作为副产品外售;设一般固废暂存点。废活性 炭及焦油属危险废物,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1 座。 |
清炉固废作隔热辅料回用;袋式除尘灰作原料回用;废耐火材料做路基材料外售;脱硫渣作为副产品外售;设一般固废暂存点。废活性炭及焦油属危险废物,设危险废物暂存间 1 座。 |
新建 |
与环评一致 |
|
生活垃圾 |
厂区设置垃圾桶,交环卫部门统一填埋处理 |
厂区设置垃圾桶,交环卫部门统一填埋处理 |
依托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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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各类泵、风机、起重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 |
各类泵、风机、起重机等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 |
改造 |
与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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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原料库、石墨生产区、固废储存库、污水处理设施等区域地下水分区防渗措施 |
厂区已做防渗,符合要求 |
原有 |
与环评一致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2月,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1月兰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兰环审〔2019〕002号)。该工程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4月项目建成运行。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项目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违法行为。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59.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7.98%。
(四)验收范围
根据《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石墨级增碳剂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原有1台4组总容量12500KVA 艾奇逊电阻炉(即艾奇逊石墨化炉)进行改造,生产高纯石墨增碳剂,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中存在变动情况见表2。
表2 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环评要求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更 |
1 |
新建 1座封闭车间,车间规格为 120m(长)×60m(宽)×15m(高),车间内改建 4台石墨化炉生产石墨增碳剂,原料为煅后石油焦、无烟煤,主要设备包括 4台艾奇逊石墨化炉,1台变压器功率为 12500KVA,1台龙门起重机等 |
经现场踏勘,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项目生产过程中有大量热量放出,同时伴有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产生,无组织废气量较大,容易导致爆炸,为了安全起见,保证工人及周边敏感点人身安全,企业未建设封闭车间,车间顶部设置彩钢棚,四周通风。车间规格为 120m(长)×60m(宽)×15m(高),车间内改建 4台石墨化炉,生产石墨增碳剂,原料为煅后石油焦、无烟煤,主要设备包括 4台艾奇逊石墨化炉,1台变压器,功率为 12500KVA,1台龙门起重机 |
企业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封闭车间,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企业做到了尽可能封闭生产车间,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件,以及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在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可接受,未造成更为严重的影响,因此,该项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
2 |
项目依托现有碳化硅加工车间,车间规格为 40m(长)×20m(宽)×15m(高),对石墨化增碳剂进行破碎,破碎机 2台 振动筛 2台。根据用户需求将石墨化增碳剂加工成 0-15mm 不同粒度规格产品 |
根据现场踏勘,项目产品无需破碎,生产工艺去除了破碎工序,目前厂区内无石墨化增碳剂破碎车间,配套设备也未安装 |
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件,项目未建设破碎环节,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对环境影响有所减弱,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可进入验收阶段。 |
3 |
三面封闭式堆棚,地面全部硬化①石英砂及无烟煤堆场,30m(长)×10m(宽)×10m(高)②煅后石油焦堆棚,20m(长)×20m(宽)×10m(高); |
项目原料采用半封闭式堆棚,地面已硬化,石英砂及无烟煤堆场,30m(长)×10m(宽)×10m(高) ②煅后石油焦堆棚,20m(长)×20m(宽)×10m(高) |
经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监测数据低于环评阶段预测结果,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的条件下,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采取现有环保措施,完全满足环评阶段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可进入验收阶段。 |
4 |
彩钢房成品库 1 间,用于堆存成品增碳剂,与增碳剂加工车间为同一车间 |
彩钢房成品库 1 间,用于堆存成品增碳剂,目前厂区内无增碳剂加工工序 |
不属于重大变更 |
5 |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及周边绿化 |
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区采用旱厕,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部分排入旱厕 |
不属于重大变更 |
6 |
冶炼炉废气采用封闭车间、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废气(收集效率 95%),经电捕烟气净化装置(沥青烟去除效 率 90%)+旋风除尘+袋式除尘(颗粒物去除效率 99.8%)+活性炭吸附塔(苯并芘去除效率 90%)+ 双碱法脱硫设施(脱硫效率 90%,NOx 去除效率 20%)处理后由 28m排气筒达标外排 |
经现场踏勘,为了安全起见,企业未建封闭生产车间,车间顶部设置彩钢棚,四周通风。设备顶部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电捕烟气净化装置+高效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 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由 28m高排气筒达标外排,实际未上旋风除尘装置,袋式除尘属于高效除尘器,经处理后的烟尘可达标排放。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废气中各污染源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 |
本项目采用高效袋式除尘装置,除尘效率不低于旋风+袋式联合除尘,经检测,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可进入验收阶段。 |
7 |
产品破碎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 20m排气筒达标外排 |
经现场踏勘,项目生产工艺未建破碎工序,配套废气治理措施也未建设 |
项目未建设破碎环节,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了,对环境影响有所减缓,不属于重大变更 |
8 |
建议企业建设600m3事故池一座 |
实际企业厂区内建设200m3事故池 |
由于项目厂区内可燃原辅材料堆存量很少,拉运一次量仅够本次生产使用,因此,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现有事故池容积可满足环保要求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要求不一致,发生了变化,但经过上述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可直接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进行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冶炼炉废气,通过在设备顶部设有集气罩收集废气,废气经电捕烟气净化装置+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双碱法脱硫设施处理后由28m高排气筒引空排放,并在车间顶部设置彩钢棚,四周通风。
(二)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不排水,循环使用;生活区采用旱厕,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部分排入旱厕。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生产设备等全部置于车间内,同时项目电机和泵等有振动噪声产生的设备应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并加隔声 罩。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出炉过程中清炉产生的残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石墨化炉修炉过程中产生的废耐火材料、双碱法脱硫排放的脱硫渣、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电捕焦油装置产生的焦油以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清炉残渣作为隔热辅料回用,收集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废耐火材料 作路基材料外售,脱硫渣作为路基或建筑材料外售,废活性炭、焦油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根据监测结果,废气进口风量为52973~58425Nm3/h,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93.6mg/m3,排放速率为5.02kg/h,SO2浓度最大值2100mg/m3,排放速率为112kg/h,NOx浓度最大值为6mg/m3,排放速率为0.322kg/h,苯并芘未检出,沥青烟浓度最大值为9.7mg/m3,排放速率为0.536kg/h。废气排气筒出口风量为70040~78327Nm3/h,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9.1mg/m3,排放速率为0.703kg/h,SO2浓度最大值94mg/m3,排放速率为7.25kg/h,NOx浓度最大值为3mg/m3,排放速率为0.234kg/h,苯并芘未检出,沥青烟未检出。颗粒物、SO2、NOx能够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沥青烟经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苯并芘经处理后未检出,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苯并芘未检出,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600mg/m3,SO2浓度最大值为0.052mg/m3,NOx浓度最大值为0.058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区采用旱厕,生活污水部分用于场地泼洒抑尘,部分排入旱厕。
(三)噪声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昼间噪声为55.4~62.3dB(A),夜间噪声44.9~52.6dB(A)。项目厂界四周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排放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
经调查,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清炉残渣作为隔热辅料回用,收集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废耐火材料 作路基材料外售,脱硫渣作为路基或建筑材料外售,废活性炭、焦油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于厂区内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能够合理处置。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中泰钢结构有限公司办公楼的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生活污水管网,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最大监测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及相关台账管理,规范一般固废临时贮存。
2、加强废气污染治理措施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
3、进一步完善排放口规范化设置以及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的内容
1、完善项目验收范围,完善项目未发生重大变动说明。
2、完善固体废物调查情况,补充环境管理调查情况。
公 示 期:2020年11月2日-2020年11月27日
建设单位:兰州黑石碳化硅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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