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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格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兰州中心套房假日酒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4月25日,兰州格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根据《兰州格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兰州中心套房假日酒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兰州中心045幢5~13层、20层,其中6~13层、20层共配套建设有酒店客房200间,5层为燃气锅炉房、厨房及餐厅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7000m2。锅炉房内安装有两台1.4MW燃气真空热水锅炉(一用一备),提供酒店日常热水和冬季采暖。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11月21日兰州市七里河区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兰七环审[2018] 103号)。项目于2018年12月进行装修施工,2019年6月进行试运行。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占总投资的2.3%。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兰州格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兰州中心套房假日酒店项目主体工程(酒店用房、锅炉房、厨房及餐厅),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建设内容与环评报告表所反映的内容有所不同,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环评阶段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兰州中心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际建设为餐饮废水依托兰州中心配套建设的隔油池处理,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经调查,酒店新增了给水软化水系统,软化后排污水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52号)”,经验收调查报告分析,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燃气真空热水锅炉燃烧废气及食堂油烟。锅炉烟气中污染物主要为烟尘、SO2和NOx,锅炉配套建设有低氮燃烧器,餐饮油烟经集气罩+UV光解+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至6楼平台排出。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酒店软化水排水、客房及职工生活污水、餐饮废水。餐厨废水通过单独排水管道至兰州中心配套建设的隔油池处理,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软化水系统排水、客房及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兰州中心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制冷设备运行的噪声,锅炉房和制冷设备位于同一个独立的房间内,设备基础采取基础减振、防震措施,油烟净化设施采取低噪声设备。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客房和职工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软化水设备使用的一定时间后更换的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餐厨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餐厨垃圾收集单位统一处理,软化水设备使用的离子交换树脂目前尚未产生,产生后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经调查,锅炉采用低氮燃烧设施,采取低氮燃烧设施后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和UV光解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餐厨废水依托兰州中心隔油池处理,软化排水、客房及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兰州中心化粪池预处理,化粪池处理达标排放;厂界及敏感点噪声可以实现达标;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委托收集单位处置。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经过对3台油烟机油烟排放口监测,最大值分别为为0.139mg/m³、0.186mg/m3和0.095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001)油烟排放标准。
燃气锅炉(热水)废气排气筒出口标态风量为1519~1556Nm3/h,烟尘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11.6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5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29mg/m3。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经验收监测,化粪池出口pH值范围为8.17~8.55、COD最大值为/122mg/L、BOD最大值为58.4mg/L、SS最大值为38mg/L,各监测因子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
3、噪声
经验收监测,厂区噪声均低于《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餐厨垃圾由专用垃圾桶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三)环境质量监测情况
经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处噪声监测,昼间最大值为59.5dB(A),夜间最大值为45.5dB(A),敏感点处监测数据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调查结果,项目锅炉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特别排放排放限值要求,餐厅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餐厨废水依托兰州中心隔油池处理;软化排水、客房及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兰州中心化粪池预处理,化粪池处理后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餐厨垃圾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做好运营期锅炉房烟气例行监测。
(2)做好运营期餐饮油烟废气设施的运行和管理,餐饮固废的规范处置。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核实工程验收内容和验收范围,细化验收监测工况。
(2)核实废气、噪声验收监测点位。
公示期:2020年4月26日-5月24日
建设单位:兰州格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雪海
联系电话:13919786673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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