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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古城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20-03-27 | 57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永靖县古城新区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324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根据《永靖县古城新区加油站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由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和技术专家等组成验收组。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工程环保执行情况的汇报和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汇报,现场核实了本项目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问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永靖县古城新区加油站,主要从事汽油、柴油零售,甘肃省临夏州永靖县太极镇上古村,折达公路的东侧。项目中心坐标为E103.305168N35.965019项目占地4675m2,建设一层营业及生活用房396.18m2,罩棚451m2;设置40m3地埋式双层柴油储罐2个,40m3地埋式双层汽油储罐2个;安装2台双枪双油品、2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配制液位仪、发电机、配电柜以及监控系统,配套建设站内辅助工程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88日永靖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永环评字〔20176)。项目于2019831开工建设,2020129日进行调试。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及执行排污许可相关规定情况: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423万元,环保投资为62.0万元,占总计划投资的4.36%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监测范围为: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永靖县环境保护局于201788日《关于对永靖县古城新区加油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永环评字〔20176号)中批准的建设内容明确为本次验收的范围及日常运行管理的依据,验收范围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价范围一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总体一致,环保设施基本相同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企业建设了1座化粪池,容积分别为1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拉运,送往永靖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本项目建设汽油罐2具、汽油加油机2台,设置2套油气回收系统,加油采用自封式加油枪,卸油采用全封闭卸油方式;采用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密闭型较好,顶部应有不小于0.5m的覆土,周围回填的沙子和细土厚度也应不小于0.3m的方式减少油罐小呼吸蒸发损耗;采用双枪加油机,采用浸没卸油、设置油气回收装置等方式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排放;储罐区设置4m高排气筒排放,储油过程产生的三次油气经4m高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电机设于专门机房内;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

(四)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合理处置。罐底积累的油泥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3年清理一次,待清理时由有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统一收集后带走进行处理,企业已与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化粪池污泥由甘肃劲歌工程安装维修有限公司定期处置。

(五)地下水

本加油站加油岛、地面、管线储罐底部均采用水泥混凝土地面,储油罐采用双层SF储油罐,加油管道选用导静电双层热塑性管道,本项目储罐底部几四周均采用水泥硬化,储罐底部约12cm厚的硬化地面,可防止储罐内油气泄漏后污染地下水。加油站设置了在线渗漏监测系统,实行24小时实时监测。

(六)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在厂区内进行绿化。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环保管理,运行至今,项目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现场实地踏看和实测表明,项目废水拉运至永靖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可以实现达标,油气回收系统经检测合格;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清罐油泥待清理时由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检测数据表明,验收检测期间化粪池出口各监测因子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项目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气

经现场调查,项目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项目在油品输转损耗、油品贮存损耗、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根据监测结果:运营期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项目废气做到达标排放,无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

3、噪声

经现场调查,主要噪声源为加油站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备用发电机、加油泵等设备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6.9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0.2dBA),厂界东、南、西、北侧及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制要求,项目厂界环境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甘肃劲歌工程安装维修有限公司进行清运;本项目油罐需要定期清理检修,产生含油污泥,该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21-08,本项目目前未产生清罐含油污泥,后期产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本项目针对固体废物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符合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废水拉运至永靖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最大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垃圾、清罐油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强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明确责任并落实到人。加油站配备专门的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加强进出站车辆管理,保证噪声稳定达标。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处理过程定期到环保部门进行登记,完善转移联单制度。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储油库、加油站》(HJ 1118-2020)的相关要求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领。

2、由于本次现场检测期间,地下水处于枯水期,未在厂区地下水监测井中采集到水样,因此企业应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明确验收范围和验收时具体工况,核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

2、结合实际生活污水产生量,完善化粪池相关参数,细化化粪池清运环保要求(频次)。补充永靖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明确验收时化粪池出水能否满足该要求。补充废水拉运相关台账的建立情况。

3、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相关内容调查。

 

 

 

公 示 期:2020325--2019422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马恒

联系电话:13993002052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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