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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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年1月9日,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据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路以南(鸿运润园南侧)。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1023.6m2,总建筑面积约462573.79m2。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项目共包含27栋商住建筑,建筑层数类型分别为6+1、8+1、9+1、11+1、14+1、18、22、30、32、33层高,楼号为1#~27#。由于19#和24#楼在建设初期已转让给三易望族丽景建设和管理,17#、18#、25#、26#、27#外售亚太国际公馆建设和管理,因此公司现剩余1#、2#、3#、4#、5#、6#、7#、8#、9#、10#、11#、12#、13#、14#、15#、16#、20#、21#、22#、23#共20栋,均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4年9月由兰州交通大学编制完成《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5年1月9日兰州市环境保护局进行了批复。
该项目于2011年12月开工,2019年6月竣工。2019年7月开始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及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工况稳定,具备环保竣工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概算投资87146.63万元,环保投资709万元,占总投资的0.8%;项目实际投资6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1#、2#、3#、4#、5#、6#、7#、8#、9#、10#、11#、12#、13#、14#、15#、16#、20#、21#、22#、23#共20栋商住楼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与本项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发生2项变化。
(1)环评中项目共包含27栋商住建筑,楼号为1#~27#,均由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和管理;据调查,19#和24#楼在建设初期已转让给三易望族丽景建设和管理,17#、18#、25#、26#、27#外售亚太国际公馆建设和管理,因此现剩余1#、2#、3#、4#、5#、6#、7#、8#、9#、10#、11#、12#、13#、14#、15#、16#、20#、21#、22#、23#共20栋商住建筑,由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完成并管理。
(2)环评中要求幼儿园食堂设一座15m3隔油池;据调查,实际情况为幼儿园食堂安装了2个隔油器,幼儿园食堂餐饮废水先进隔油池处理后再经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居民生活污水、办公废水、幼儿园废水及商铺废水。小区建有8座100m3的化粪池,总容积800m3,幼儿园厨房安装有隔油器,入驻商铺自行安装隔油器,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办公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幼儿园餐饮废水及商铺餐饮废水先经隔油器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包括设备噪声、车辆噪声及社会活动噪声。
设备噪声主要是水泵、风机、锅炉房等,这些高噪音设备均在地下室内设置,且风机安装了隔音罩;小区内设有停车场,出入车辆行驶会产生噪声,小区内道路两侧种植了大量乔木、灌木和草类作为绿化带;社会活动噪声主要是小区内幼儿园及商铺经营期由于客流量和车流量较大从而产生的噪声,小区内设置了禁鸣标志,禁止车辆随意鸣笛。
3、废气
项目运营期住户及幼儿园食堂等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专用烟道升顶排放;本项目19#、24#楼采暖使用燃气壁挂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集中收集后经过专用烟道升顶排放,其他居民楼供暖采用3台(2用1备)7MW燃气热水锅炉,锅炉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后的废气经1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运营期居民厨房油烟、幼儿园食堂及餐饮店经营期间会产生油烟,小区入住的住户及入驻的餐饮店均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幼儿园食堂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小区各居民楼均留有专用烟道,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4、 固体废物
本次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包括餐厨垃圾和生活垃圾。
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来源有居民生活、物业办公、商铺经营、幼儿园经营,小区每栋楼前设有3个生活垃圾收集桶,每天由物业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有回收价值的送至回收站,不可利用的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运营期餐厨垃圾来源有幼儿园食堂及商铺经营区。幼儿园食堂设有餐厨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定期由甘肃驰奈生物能源系统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处置协议见附件);小区商铺暂无餐饮商铺入驻,后期入驻商铺要求设置餐厨垃圾收集桶,餐厨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本次监测在2#总排口、1#总排口各布设1个废水检测点位,对小区生活污水进行监测,连续检测2天,每天4次。由检测结果可知,1#总排口pH最大值为7.38,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为91mg/L,CODcr最大排放浓度为486mg/L, 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205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4.86mg/L;2#总排口pH最大值为7.28,溶解性总固体最大排放浓度为73mg/L,CODcr最大排放浓度为434mg/L,BOD5最大排放浓度为199mg/L,动植物油最大排放浓度为2.13mg/L
由此可知,小区居民生活污水和幼儿园食堂废水经隔油器和化粪池处理后,pH、溶解性总固体、CODcr、BOD5、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污水处理设施效率符合环评要求。
2、废气
本次监测在燃气锅炉废气排放口布设1个检测点位,对燃气锅炉废气进行监测,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由检测结果可知,燃气采暖锅炉排气筒出口标态风量为29877~36124Nm3/h,烟尘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20.5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28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75mg/m3,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建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标准。
本次检测在地下停车库四周各布设1个检测点位,对车库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由检测结果可知,车库四周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95mg/m3,车库四周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本次验收共布设噪声监测点位4个,分别位于厂界四周,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东侧、西侧和南侧昼间噪声为50.9~53.4dB(A),夜间噪声39.6~42.1dB(A);厂界北侧昼间噪声为67.5~68.3dB(A),夜间噪声51.8~52.3dB(A),项目东侧、西侧和南侧昼夜间噪声均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北侧为雁北路,噪声能够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对废水、废气和噪声的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兰州居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雁滩家园(2号地块)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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