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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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管材生产及管件、水处理设备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9月30日,甘肃大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根据《塑料管材生产及管件、水处理设备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管材生产及管件、水处理设备加工生产项目(阶段性)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甘肃大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甘肃定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
工程实际建设内容:本次验收包括生产车间及办公区4290m2,其中生产车间建筑面积4140m2,办公区150m2,项目建成水处理设备生产线1条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月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天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19年3月18日《塑料管材生产及管件、水处理设备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定开环评表[2019]3号。项目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2019年8月项目1条水处理设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4条年产300吨塑料管材及管件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待后续建设。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占总投资的3.1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只针对已建成内容(1条水处理设备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所以本次为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项目环评、环评批复对比,实际建设中发生4项变化。
1、项目环评阶段要求1条水处理设备生产线喷砂阶段产生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实际建设1条水处理设备生产线喷砂阶段产生的废气通过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2、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2个换气扇排出车间外;项目实际车间无组织废气采用2台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出车间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过程冷却废水循环使用,无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的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废气
本项目水处理设备生产线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喷砂粉尘、油漆废气、焊接烟尘。
1、喷砂粉尘
喷砂工序为钢结构刷漆的前处理工序,用压缩空气形成高速喷射束将喷料(石英砂)喷射到工件表面,使工件表面的外表面的外表或形状发生变化。
当零部件的表面进行喷砂除锈时产生粉尘量,其主要成分为铁屑等,喷砂机配备旋风除尘器加布袋除尘器,经除尘器处理后的粉尘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
2、油漆废气
在钢结构生产厂房内设置单独的喷漆房使用喷涂机对喷砂除锈后的工件进行喷漆处理。本项目油漆使用量为4.5t,每天考虑喷漆工作2小时。本项目涂装工序的工作制度是每天一班,每天涂装按2小时,主要对水处理设备内外进行喷漆和自然晾干,产生废气主要为甲苯、二甲苯产、非甲烷总烃,喷漆房废气经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3、无组织废气
项目在生产水处理设备时需要剪切钢板、钢管等会产生少量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放,在设备焊接过程有少量的焊接烟尘,呈面源间歇式排放。焊接烟尘是由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蒸气经氧化和冷凝而形成的。因此电焊烟尘的化学成分取决于焊接材料(焊丝、焊条、焊剂等)和被焊接材料成分及其蒸发的难易,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选用实芯焊丝(直径1.6mm),M2取值范围为1-5g/kg,最大值为2.2g/kg。M3为0.2t/a,焊接过程产生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剪板机、喷涂机等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在建筑上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等措施进行治理。对于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禁止鸣笛,控制车速,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等措施来减缓影响。对于装卸工序产生的噪声,采取加强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对物料轻拿轻放等措施来控制。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定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项目焊接过程产生废焊条、焊渣集中收集后统一外售;喷砂工序产生的废石英砂以及收尘系统产生的废石英砂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剪板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在车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房暂存,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1)喷砂粉尘
本项目喷砂阶段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风量为9471~9686Nm3/h,粉尘浓度最大值为19.6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房建设一套喷漆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经UV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备+活性炭进行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风量为5206~5391Nm3/h,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3.28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152mg/m3,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571mg/m3,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浓度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444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0.79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656mg/m3,二甲苯未检出,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排放浓度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化粪池外排口CODcr最大值为76mg/L、BOD5最大值为33.5mg/L、SS最大值为92mg/L、氨氮最大值为9.62mg/L,动植物油未检出,所测项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的要求。
3、噪声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区昼间最大值为60.1dB(A),夜间最大值为43.6dB(A),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污水中污染物浓度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的要求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对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喷砂粉尘、喷漆废气最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最大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垃圾、废焊条、焊渣、收尘系统产生的废石英砂、废边角料、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2、进一步完善企业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
公示期: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6日
建设单位:甘肃大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西分公司
联系人:赵思宇
联系电话:1534931637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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