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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膜塑料及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10月26日,白银龙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农用地膜塑料及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农用地膜塑料及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白银龙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白银市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园。
工程实际建设内容:1条塑料编织袋生产线,1条农用地膜生产线,生产车间、库房、办公生活区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12月白银龙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于2009年12月21日取得白银市白银区环境保护局《农用地膜塑料及塑料编织袋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2018]19号。2018年12月项目彻底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行。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较环评时新增小型食堂设置油烟净化器,新增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有机废气比活性炭处理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较环评阶段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减小,不存在重大变动,可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进行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主要为员工洗漱用水,此部分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抑尘酒水,厂区设有旱厕。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在生产车间投料加热、挤出、拉丝、切料、筒管废丝切割工序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生产车间原料加热拉丝、切料、筒管废丝切割工序设集气罩,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UV光氧催化设备处理,最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设置小型食堂,厨房废气主要来自于燃料燃烧废气及油烟。厨房使用液化气,属于清洁能源,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烟道引出屋顶集中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圆织机、切割机组、拉丝机组、缝合机组等生产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在设备安装及设备连接处可采用减震垫或柔性接头等措施;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定时加注润滑油,防止因机械摩擦产生噪音。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边角料及不合格品、职工生活垃圾、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印刷过程产生的废油墨包装材料、UV光氧催化设备更换的废灯管。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全部外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垃圾桶后,由当地的环卫部门负责统一处置。设备维修过程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08,暂存在危废暂存间,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油墨包装材料为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12暂存在危废暂存间,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理。UV光氧设备产生的废灯管,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29,暂存危废暂存间,最终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气
(1)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
本项目生产车间非甲烷总烃:拉丝设备出口、切割设备出口最大风量分别为3190Nm3/h、3196Nm3/h,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分别为5.15mg/m3、5.24mg/m3,能够满足环评阶段《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二级标准,同时也能满足现阶段的校核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中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要求。
(2)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出口油烟浓度最大值为0.158mg/m3,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2.0mg/m3要求。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能够满足环评阶段《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也能满足现阶段的校核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4.0mg/m3的要求。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有职工生活污水。生活废水主要是员工的洗漱废水,此部分废水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抑尘酒水,厂区设有旱厕。
3、噪声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昼间最大值为54.4dB(A),夜间最大值为48.9dB(A),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五、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及建议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环保标示。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固体废物贮存、处理或处置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危险废物管理台账。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细化工程建设内容调查,细化变更情况说明。
2、细化废气处理措施变更可行性,细化说明验收标准变化情况。
3、细化说明原辅材料变化情况。
公示期: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26日
建设单位:白银龙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总
联系电话:13639361231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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