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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焦油资源综合利用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9-11-11 | 693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焦油资源综合利用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1026日,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根据《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焦油资源综合利用扩能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焦油资源综合利用扩能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二环路。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将企业废煤焦油处理能力由2万吨/年扩建至8万吨/年;新增洗桶能力6万只/年。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焦油资源综合利用扩能改造项目于201810月委托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2万吨/年废焦油资源综合利用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1812月取得了白银市环境保护局以市环审〔201828号文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该项目于20191月开工建设,20194月建成投产。

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违法行为,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223.6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5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1223.62万元的20.5%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均与环评基本一致,未发生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本项目加热炉为天然气加热炉,废气中的污染物主要为SO2NOx及烟尘,加热炉废气经18m高烟囱直接排放。

本项目煤焦油中间槽、焦油沥青中间槽废气进入加热炉焚烧处理,处理后经18m高烟囱排放。机械清洗及表面喷漆产生的有组织废气经厂区现有煤油预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经16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废水种类较多,根据各类废水的污染特征、行业污染物排放要求以及当地环保管理部门对企业废水排放要求,项目生产废水中主要为有机物及石油类,含酚废水返回加热炉进行焚烧;本项目地面清洗废水与生活废水经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噪声

项目对各类产噪设备采取了多种降噪措施,主要有:①源强控制,即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②消声治理,对各类气体动力噪声采用不同形式的消声器,消声效果不小于25dB(A);③隔声,主要是将一些机械动力性噪声设备设置于泵房或隔声罩内;④加强厂区及周边绿化,形成噪声控制隔离带,使边界噪声达到规定的要求;⑤加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罐区清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及污桶清洗回收残液,其中原料罐区清渣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将进行合理处置;污桶清洗回收残液回用于生产工序。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五)地下水

项目仓库及生产车间车间地面铺设防渗膜,渗透系数≤10-7cm/s;罐区及沥青储油池所在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要求进行防渗;危废暂存库为框架结构,地面用坚固防渗材料建造,在地面施加环氧树脂处理,满足渗透系数≤10-7cm/s。针对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情况,采取了防止地下水污染的保护措施。加强了生产和设备运行管理,从原料产品储存、生产、运输、污染处理设施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害材料、产品泄露,采取行之有效的防渗措施,定期检查污染源项地下水保护设施,及时消除污染隐患,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原料、中间产品及产生的废物均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继续维护和定期检查防渗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项目加热炉出口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9.3mg/m3、速率最大值为0.047kg/hSO2浓度最大值为19mg/m3、速率最大值为0.047kg/hNOx浓度最大值为145mg/m3、速率最大值为0.357kg/h,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53mg/m3、速率最大值为3.60×10-3kg/hVOCs未检出,沥青烟浓度最大值为13.8mg/m3、速率最大值为0.0331kg/h沥青烟浓度最大值为13.8mg/m3、速率最大值为0.0331kg/h,苯并芘未检出。加热炉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烟尘、SO2 NOx、苯并芘、VOCs、沥青烟、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项目煤油预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1.7mg/m3、速率最大值为1.91×10-3kg/h,甲苯浓度最大值为4.25mg/m3、速率最大值为4.08×10-4kg/h,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40mg/m3、速率最大值为3.84×10-5kg/h,排放废气中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甲苯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0625mg/m3,二甲苯未检出,非甲烷总烃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59mg/m3VOCs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为0.266mg/m3,苯并芘未检出,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苯并芘等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

(二)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pH范围为8.078.15SS浓度范围为110170mg/LCODcr浓度范围为306334mg/LBOD5浓度范围为133mg/L144mg/L;氨氮日均值浓度范围为33.238.2mg/L;石油类浓度范围为6.50-6.57mg/L;总磷浓度范围为1.01-1.27mg/L;总氮浓度范围为35.6-40.6mg/L;总有机碳浓度范围为68.4-71.4mg/L;苯并芘未检出;挥发酚未检出。pH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氮、总有机碳、苯并芘、总磷等浓度均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

(三)噪声

本项目所在厂区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地下水

监测点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均出现超标现象,环评阶段现状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总硬度等因子就已超标,原因可能与地质结构有关系。其余PH、铁、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以N计)、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砷、硒、汞、六价铬、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苯并[a]芘、石油类等污染物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五)土壤

项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砷、镉、铜、铅、汞、镍、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蒽、苯并[a]芘、萘、石油类、总铬等检测因子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项目对所在地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六)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罐区清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及污桶清洗回收残液,其中原料罐区清渣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将进行合理处置;污桶清洗回收残液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本项目加热炉出口废气中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VOCs、沥青烟、苯并芘浓度均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项目煤油预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出口废气中二甲苯、甲苯、非甲烷总烃浓度均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VOCs、苯并芘等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的无组织标准限值。本项目所在厂区东、西、南、北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出口中pHSSCODcrBOD5、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总氮、总有机碳、苯并芘、总磷等浓度均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中表1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砷、镉、铜、铅、汞、镍、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蒽、苯并[a]芘、萘、石油类、总铬等检测因子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项目对所在地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地下水监测点污染物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要求,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原料罐区清渣、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及污桶清洗回收残液,其中原料罐区清渣已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在危废暂存间进行暂存后定期送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目前未产生,后期产生将进行合理处置;污桶清洗回收残液回用于生产工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

综合以上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各项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废水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地下水、土壤现状良好,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工作组原则上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一)建设单位需进一步完善的要求

1)加强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大绿化工程,加强厂区及周边环境的绿化,营造绿色隔离带,以进一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4)强化危险废物,建立危险废物进出台账管理制度。

(二)验收监测报告需完善内容

1、补充防渗措施相关支持性资料。

2、细化原辅材料消耗量调查。

3、细化工程变化情况调查。

 

 

期:20191111 -20191210

建设单位:甘肃银泰化工有限公司

人:罗明兴

联系电话:13309436448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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