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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利亨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甲基苯骈三氮唑装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7-11-07 | 1381 次浏览 | 分享到:

甘肃利亨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甲基苯骈三氮唑装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71025日,甘肃利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2000/年甲基苯骈三氮唑装置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设计单位(四川辰光设计院)、环境监理单位(甘肃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兰州润阳环境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验收小组由以上单位参会人员及三名专家组成。

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甘肃利亨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年甲基苯骈三氮唑装置”位于中科院白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产品为2000/年甲基苯骈三氮唑及1300/年副产品硫酸钠,该项目于20127月由中国石化集团宁波有限公司编制了《甘肃兴业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吨/年甲基苯骈三氮唑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10月,甘肃省环保厅甘环评发[2012]148号对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20134月开工建设,201610月投入了生产。项目施工过程委托甘肃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监理,2014725日,环境监理报告经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组织专家进行了审查;20175月,企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白银区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稍有变更,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不属于重大变更,因此可以进入验收程序。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2000/年甲基苯骈三氮唑装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企业已基本落实。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厂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外排口(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出口),pH范围为7.097.23SS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69mg/LBOD5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5.2g/LCODcr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33.1mg/L,动植物油类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95mg/L,氨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4.6mg/L,总磷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1.37mg/L,总氮最大日均排放浓度为27.7mg/L,粪大肠菌群最大日均排放值为140/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用于厂内绿化。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导热油炉排气筒排放口烟尘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36.2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103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197mg/m3,颗粒物、SO2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排放标准限值。

导热油炉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SO2排放浓度也满足校核标准值《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再用锅炉排放表1浓度限制要求。

酸化釜碱洗塔排放口硫酸雾的最大排放浓度为2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4kg/h;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14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21kg/h;硫酸雾和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粉碎、造粒布袋除尘器排放口粉尘的最大排放浓度为5.1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kg/h,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布袋除尘器的平均除尘效率为86.92%

 2.无组织废气监测结论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

检测结果表明,厂界昼间噪声为44.248.4dB(A),夜间噪声36.839.5dB(A),各检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环评基本相符。生活垃圾委托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燃煤灰渣综合利用外售,精馏塔底渣在厂内危废暂存库内临时暂存后交由甘肃省危废中心处置。

(五)总量

该项目烟粉尘0.6SO21.46NOx4.71、硫酸雾0.23,总量控制符合环评要求。

四、结论

验收组认为,甘肃利亨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期:2017116-2017126

建设单位:甘肃利亨新材料有限公司

人:张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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