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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清之源工贸有限公司20000t/a废旧金属分拣加工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9年2月 22日,兰州清之源工贸有限公司根据《20000t/a废旧金属分拣加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兰州清之源工贸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项目验收小组由以上单位相关人员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张家台村148号-2;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260万元,总占地面积4000m2。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分选区、综合拆解区、压块区、办公生活区、原料及产品库、危废暂存间等的建设。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4月由定西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000t/a废旧金属分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西固区环保局于2018年7月2日进行了关于《20000t/a废旧金属分拣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环建审[2018]024号),批准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于2018年8月开工,2018年10月竣工。2018年10月开始调试运行,调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概算投资270万元,环保投资13.3万元,占总投资的4.93%;项目实际投资2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万元,占总投资的3.4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评价范围一致,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占地区域及周边环境。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实际调查,项目环评中企业生产设备使用的是液压切断机,而实际调查发现,企业生产设备使用的是液压破碎锤。液压压块机暂未建设,项目原料堆存和分拣加工区1000m2的彩钢棚未建设。
工程变动情况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道路扬尘,采取车辆禁止超载、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来降低道路扬尘。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内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锤及打包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震等措施,使区域内的噪声降到最低值。
4、 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要求厂区设置一座1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液压油用桶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厂区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本次验收在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检测点位,下风向布设3个检测点位,点位编号为Q5-Q8。由检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的浓度值为0.333~0.53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本次验收在厂界四周共布设4个噪声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厂界东、南、西、北侧,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由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昼间噪声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6.2dB(A)、夜间噪声最大值为45.6dB(A),所有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粉尘最大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厂区设置旱厕,项目无生产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可就地泼洒降尘,对周围地表水影响较小;项目废液压油以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废水、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验收监测报告较全面,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落实环境保护制度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维护与管理,保证噪声稳定达标;
(2)限期建设原料露天堆存场雨水收集隔油沉淀处理池,并做好收集雨水利用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管理,按照危险废物暂存相关要求,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并补充危废委托处置相关协议。
(3)严禁收集沾染或含危险废物的废旧金属。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相关台帐。按照环评要求,加强厂区绿化工作。
公示期:2019年2月25日-2019年3月15日
建设单位:兰州清之源工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玉清
联系电话:13893247639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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