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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来源: | 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 2017-11-20 | 531 次浏览 | 分享到:


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71030日,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在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保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院有限公司)、环境监理单位(甘肃新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单位(甘肃春晓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二十局)、工程监理单位(金昌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兰州市新区环保局等,验收小组由以上单位参会人员组成。

验收小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现将验收小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一期”位于兰州新区东南方向约20km处水秦路东侧的王家沟天然沟壑20137月,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委托兰州交通大学编制完成《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由兰州新区环境保护局于20138月批复,文见《关于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审发[2013]22号)。20142月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20158月完成工程全部内容,施工期间委托了甘肃新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进行了环境监理工作

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采用卫生填埋的处理工艺,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520t,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750t。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库容390m3,有效库容330m3,设计使用年限14年,即2014-2027年。考虑到工程投资因素及场区空置问题,并结合兰州新区的实际情况将填埋场分为两期进行施工建设,其他辅助及公用工程一次建设到位。 其中一期工程服务年限为7年(2014~2020年),一期工程平均日处理生活垃圾407t,最大日处理生活垃圾490t,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库容154m3,有效库容130m3

二、工程变更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稍有变更,具体见验收调查报告3-1,根据环发【201552号文,不属于重大变更,因此可以进入验收程序。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一期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现场核查,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企业已基本落实,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一)废水

厂区渗滤液处理站外排口(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及绿化),PH监测值为7.43~7.66,色度最大值为32,悬浮物最大监测值为22mg/LCOD最大监测值为47mg/LBOD最大监测值为20mg/L,氨氮最监测值为25mg/L,粪大肠菌群最大监测值为≥1800/L,六价铬最大监测值小于0.004mg/L,铅最大监测值小于0.06mg/L,镉最大监测值小于0.05 mg/L,汞最大监测值小于2×10-5mg/L废水(渗滤液)监测所测12项中,PH、色度、悬浮物、CODBOD、氨氮、粪大肠杆菌、汞、镉、砷、六价铬12项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限值要求。

(二)废气

根据对填埋区上风向、填埋区下风向、填埋作业区西侧及填埋作业区东侧以上4个监测点的总悬浮颗粒物、NH3H2S进行监测,以上各监测点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硫化氢、氨的监测结果均低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三)噪声

根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垃圾填埋库区四周分别布置一个监测点,办公区及渗滤液处理站分别布置一个监测点位,共6个。根据检测结果,以上6个监测点的昼间噪声为42.653.1dB(A),夜间噪声38.139.7dB(A),各检测点位昼夜间噪声排放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风险

根据《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可知,本工程已严格按照《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防渗要求对填埋区、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等进行了防渗;为防止渗滤液突然增加,本工程已落实了截洪沟的建设,渗滤液回喷系统失效时,渗滤液积蓄于调节池;为防止填埋气系统失效引发甲烷气体聚集导致爆炸,本工程设置了水平卵石导气层和竖向排液导气井,填埋区建有53座导气井,在生活区建有162m3的消防水池,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禁火区域内要配带防火罩

四、结论
    验收组认为,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兰州新区生活处理场建设项目一期在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其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了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期:20171120-2017125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给排水有限公司

人: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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