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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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康乐县苏集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2月15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根据《康乐县苏集加油站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康乐县苏集加油站新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地理位置:项目位于临夏州康乐县苏集镇苏集村,中心经纬度:N-35°20'38.2",E-103°34'9.7"。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5400m2,建设一层综合营业室236.47m2;建设加油罩棚616 m2;设置50m3双层油罐4具( 2具汽油罐、2具柴油罐);安装潜泵加油机4台(2台四枪四油潜泵加油机和2台大流量潜泵加油机),潜油泵4台;配置液位仪、发电机、配电柜以及监控系统,配套建设站内辅助工程等基础设施。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5日康乐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康环审[2017]20号)。项目于2018年4月开工建设,2018年10月进行调试运行。
经调查项目从建设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污染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1万元,占总投资的1.02%。
(四)验收范围
以苏集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康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康乐县苏集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康环审[2017]20号)为依据,明确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内容和验收范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建设内容总体一致,目前加油站内水冲式厕所由于自来水未接通,未投入运营,1座10m3的化粪池已建成,暂时无生活污水产生,待产生后生活污水按照环评要求由车辆拉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环保设施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设置了1座10m3化粪池。由于项目自来水未通,项目水厕及化粪池未启用。项目暂时建设旱厕一座,项目职工洗手等生活污水泼洒降尘不外排。
(二)废气
本加油站废气主要为储油罐、油罐车卸油、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本项目汽油罐2具、汽油加油机2台,设置2套汽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采用全封闭卸油方式;采用地埋式储油罐,油罐密闭型较好,汽油加油枪采取了油气回收管路系统,对加油油气进行回收,无组织的废气排放量较小。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加油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电机设于专门机房内;并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措施,使区域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值。
(四)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储油罐清罐油泥。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定期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合理处置。罐底积累的油泥属于废矿物油类危险废物,3年清理一次,待清理时由有资质的专业清罐单位统一收集后带走进行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果
1、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目前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用于泼洒降尘,不外排,后期待水冲式厕所启用后,化粪池产生的生活污水,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有专业的清理车辆拉运处理。
2、废气
经现场调查,项目已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项目在油品输转损耗、油品贮存损耗、加油作业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气回收装置收集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由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0.42mg/m3,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2-1996)二级标准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最高浓度限值(4.0mg/m3),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可以达标排放。
3、噪声
经现场调查,主要噪声源为加油站站区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备用发电机、加油泵等设备噪声。根据监测结果:厂界南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8.8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8.3dB(A),厂界东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3.7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5.1dB(A),厂界西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4.7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6.1dB(A),厂界北侧昼间最大噪声值为48.2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38.9dB(A),经监测结果分析,厂界南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4类区昼间:70dB,夜间:55dB限值要求;厂界东、西、北侧及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类区昼间:60dB,夜间:50dB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经现场调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本项目油罐需要定期清理检修,产生含油污泥,该含油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其危废类别为HW08,代码为900-221-08,本项目目前未产生清罐含油污泥,后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严格按照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固废均得到合理的处置。
5、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项目储罐区附近设置地下水监控井1座,储油罐埋深5m,监控井井深6m。因检测期间,监控井无地下水,正常情况下监控井口封闭,为了解油罐是否渗漏,在地下监控井对空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进行了检测,地下水井底非甲烷总烃浓度全部为未检出,由检测结果可知,埋地储油罐无渗漏。因此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及现场踏看调查结果,项目无组织废气厂界最大浓度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要求,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生活垃圾、清罐油泥等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较齐全,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自立项、环评、批复及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建设及试生产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实际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废水、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项目区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
验收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对双层油罐防渗漏监测系统等设施运行情况的管理与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要求加油站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要求,加强厂区内地下水的日常监测。
(3)要求加油站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建立健全危废台账,严格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培训、演练,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公 示 期:2018年12月17日--2019年1月11日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临夏销售分公司
联 系 人:马科长
联系电话:13993002052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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