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甘肃省兰州新区中川园区中川镇中川街西段53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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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连儿湾砖厂年产400万块机制砖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18年10月12日,组织开展了竣工环保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临洮连儿湾砖厂、竣工环保验收检测单位—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及3名专家组成验收工作组。验收组对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形成了验收组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洮县连儿湾乡连儿湾村
产品规模:年生产400万块多孔砖。
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主要为采区、制砖区、烧制区、晾晒区及其他辅助区域等,配套建设水、电工程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5年12月临洮连儿湾砖厂委托北京中科尚环境科学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5年12月临洮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进行了审批,审批文件文号临环评表[2015]96号;批准该项目建设。
该项目于2013年03月开工,2013年09月竣工。2018月8月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委托甘肃华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项目配套的环保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测。
(三)投资情况
项目环评阶段概算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8.3万元,占总投资的18.3%;项目实际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2万元,占总投资的22.2%。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年产400万块机制砖生产线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与本项目环评、环评批复对比,本项目实际建设中发生1项变化。
根据现场调查及资料核查,环评报告要求砖窑废气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环评批复要求砖窑废气通过烟气净化器(加碱)+15m排气筒排放;企业实际装有一套布袋除尘器+脱硫塔+15m高排气筒,更严格,满足现行环保要求。
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生产用水无废水产生;生活废水就地泼洒抑尘。
2、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厂区车辆运输和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风机、传送带、制砖机等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基础减震措施,降低噪声源噪声;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
3、废气
本项目投产后废气主要为开采粉尘、煤堆场粉尘、轮窑焙烧废气等。
厂区建设挡墙并表面加盖篷布、在大风天气及时酒水降尘、在开采过程中向矿面洒水增加矿面湿度等措施降低扬尘,厂界无组织粉尘能够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环评要求项目轮窑废气经水浴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厂区实际轮窑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脱硫塔最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浓度能够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要求。
4、 固体废物
项目在多孔砖生产过程中的晾晒及制砖工序产生的未烧制的不合格废品,可作为原料重新回用,用于制砖;烧制完后的不合格废品可低价处理作为当地村民平搭建简易棚、搭垒牲畜圈等的原材料:燃煤煤渣出售给建筑或铺路工程,做到了废物再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指定的堆放点统一处理。
5、生态
该项目运营期对本矿山对原地貌的扰动、对土地和植被的损坏主要是由露天采场、生产厂区、砖坯自然晾晒场等施工引起的。
通过验收调查,项目粘土矿区采取推进式开采,未扩大扰动面,开采在界限内进行,开采过区域经压实平整,定期酒水;厂区建有排水沟,遭遇降雨时能及时排水,降低了水土流失影响,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四、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有组织废气共布设1个检测点位,在轮窑废气排气筒出口处布设一个检测点位。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轮窑废气排气筒出口标态风量为13256~14098Nm3/h,烟尘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29.3mg/m3,SO2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149mg/m3,NOx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194mg/m3,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折算浓度)为2.35mg/m3。因此烟尘、SO2、NOx、氟化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废气分别在厂界东、南、西、北各设一个检测点位,共4个检测点,连续检测2天,每天3次。由监测结果分析可知,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最大浓度为0.490mg/m3,二氧化硫的最大浓度为0.051mg/m3,氟化物的最大浓度为0.0019mg/m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氟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噪声
本次验收共布设噪声监测点位4个,分别位于厂界四周,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夜各1次。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昼间和夜间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年产400万块机制砖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试运行期采用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源、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通过对厂区生活污水、采暖锅炉废气、食堂油烟、厂区四周无组织废气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环保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可接受。
六、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认为:年产400万块机制砖建设项目运行期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防治措施得到落实,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验收工作组认为本工程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批复的要求,可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七、对建设单位的建议及要求
(1)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进一步完善各项环保管理制度。
(3)在厂区内应进行绿化等生态绿化恢复措施,使区域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公 示 期: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2月18日
建设单位:临洮连儿湾砖厂
联 系 人:王总
联系电话:18294835051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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